图片

巴陵商业习俗
来源:史志办   2020-09-01 15:53
浏览量:1 | | | |

一、行规

解放前,对经商和从事服务业统称为做生意或叫做买卖。较大的集镇设有商会,下有各行业的同行会,各行业和铺店,都有各自的行规和店规。一个店铺,只可经营一行,叫一行一业,要兼营,须交另一同行业会费。斛、斗、尺、秤,一年送同行会校准一次,物价多由同行会议定,如任意涨跌,影响极坏者,处以罚酒席或现金。渔行鱼多时,只能“烂秤”(放秤)不“烂价”。店铺职工、学徒,只许站、不许坐,叫站柜台。先生、学徒出店时,必须解开围腰,在身上拍几拍,以示未带钱物。帮亲友或自己买货,要别人过秤、包装,自己到柜台外付钱领取。各自的零用钱,要凭人放于货架上,需用时由别人拿。雇请职员,一年一定,吃年饭被主东尊于首席,即是示意辞退,自己不必问原因。岳阳则于正月初四开高升会,是日上班时,摆上酒点之后,便摆出今年聘请××先生为“管帐”,或说去年生意不景气,今年想减人,××先生,可以另行高就。岳阳一些大的店铺,是旧历三月初八才公开发给头一年的红利,分红一般为三七开(主七职员三),叫财神会,其它集镇,多是旧历年底盘底分红。

二、行言市语

行言,俗称摊句,外人多不懂。新墙、鹿角、黄沙等地行言,用由、中、人、上、大、王、主、井、羊、非未表示一至十的数字,新墙、筻口、杨林等地,则多用子、少、乍、秤、钞、天、浅、杠、叶、流,黄岸市、公田等地为豆、贝、大、长、人、土、木、另、王、合,还有用引、则、顺、四、吾、交、化、分、旭、古的。新墙、鹿角的同行会,还有各自的代号,较大的店号,又有自己的暗语代表一至十的数字,如公、平、加、和、气、生、意、定、兴、隆等等。亦用这类暗语标价。

市语中,肉称过路子,鱼为摆尾子、河西子,鸡为莲花子,面条为千条子,面要煮烂,叫熔排,少汤称减汤,多放油为重素,要赊帐称请贝佘等等。而记码则用〡、〢、〣、(厶)、X、〥、〦、〧、〨、文、O代表数字1、2、3、4、5、6、7、8、9、10、0。又有以手指表示数字或价格,如出一个食指,则示一数,加中指为二、用中指、无名指、小指为三,加食指为四,五指敞开为五,拇指加小指为六,再加无名指为七,拇指加食指为八,食指弯伸为九,两手齐开或两个食指交叉为十,这种表数法现仍流行。

三、行商

行商有二,一为做船水生意,一为挑小货担子。其中做船水生意也有两种:自船自本的叫做自买,写船(租船)贩运叫包袱客人。这类生意,本钱较多,本地收购,外地销售,循回反复。小货担子又叫挑八根系,靠肩挑步担走村串户,其中京货担则不同于一般,本钱多,全是京广百货、布匹、妇孺用品。行商者摇拔浪鼓,以示叫卖。解放后,小货担曾一度绝迹,但有些交通不便之地,供销社曾派出过货郎担,送货上门,亦摇鼓招买。八十年代后,乡村小货担、串村买卖又已活跃。进入二十一世纪,交通实现“村村通”,乡村小货担、串村买卖基本绝迹。

解放前在商人与顾客间接带客买卖,从中收取客商佣钱(手续费)的人,称经纪,又称中间人或掮客。

码头经纪是为船商效劳、扎架挂称,买卖者由中间人代称货物。这些人,往往心狠手辣,人称为“呷红讲黑”,又叫啄毛经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