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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体育博彩:印发《岳阳市困难企业认定实施 办法》等3个文件的通知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11-14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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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人社发〔2019〕40号

365体育博彩:印发《岳阳市困难企业认定实施办法》等3个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商务部门、审计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365体育博彩:印发湖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30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365体育博彩:落实湖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等若干问题的意见》(湘人社发〔2019〕32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岳阳市困难企业认定实施办法》《岳阳市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补贴实施办法》和《岳阳市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同时,请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365体育博彩: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3号)要求,切实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企业稳岗返还流程继续参照《岳阳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岳人社发〔2015〕84号)执行,其中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确定;达到启动条件时,及时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以上不再另行制订办法。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9年1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本通知调整范围内的有关事项适用本通知的规定。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岳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岳 阳 市 财 政 局

岳 阳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岳 阳 市 商 务 粮 食 局

岳 阳 市 审 计 局  岳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税务局

2019年8月28日


岳阳市困难企业认定实施办法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365体育博彩:落实湖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等若干问题的意见》(湘人社发〔2019〕32号)规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困难企业的范畴及认定条件

第一条 本文所指的困难企业是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出现暂时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尤其是在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推进中遇到暂时性困难、与20条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紧密关联的企业,可按国发〔2018〕39 号、人社部发〔2019〕23号、湘政发〔2018〕30 号文件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具体包括两类:

1.受经贸摩擦冲击的对外贸易企业。以省直有关部门提供的所辖区企业参考名单(已发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基础,且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1)2017 年正常盈利、2018 年较2017年净利润总额下降30%以上;(2)2019年以来连续出现亏损6个月以上。

2.经当地人民政府认定的立足本地传统产业和优势资源、有助于发展区域特色经济的其他类型困难企业。同时,给予扶持的困难企业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生产经营方向符合国家和本地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以及环保要求。(2)企业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了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当地同期城镇登记失业率。其中,参加失业保险企业的裁员率可按照其上年度参保职工减少人数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上年度参保职工人数比较确定;未参加失业保险企业的裁员率可按照其他社会保险上年度参保职工减少人数与上年度参保职工人数比较确定,或根据其企业上年度劳动合同解除情况与签订劳动合同职工总人数比较确定。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备付月数在 36个月及以上的统筹地区可适当放宽裁员率标准,即可将上年度裁员率高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但低于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的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纳入。

第二章 认定困难企业的原则和办法

第二条 困难企业的认定按照失业保险参保地管理或属地原则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其中失业保险参保单位企业在参保地进行认定,未参加失业保险企业按照属地原则管理进行认定。

第三条 申请认定困难企业的单位,失业保险存在历史欠费的企业,须依规补缴欠缴的失业保险费后,方可申请困难企业认定。

第四条 申请认定困难企业的单位,可依据本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和自愿申请的原则。

第五条 申请认定困难企业的单位,已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可在认定为困难企业后,申请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具体办理流程参照《岳阳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岳人社发〔2015〕84号)执行。

第六条 申请认定困难企业的单位,未参加失业保险的困难企业可在认定为困难企业后,申请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补贴以及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具体办理流程依据《岳阳市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补贴实施办法》和《岳阳市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实施办法》执行。

第七条 申请困难企业的单位由下列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1)受经贸摩擦冲击的对外贸易企业,由商务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认定。

(2)经当地人民政府认定的立足本地传统产业、优势资源企业、有助于发展区域特色经济的企业,根据行业归口管理责任,分别由发改、工信、国资等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认定。

(3)涉及企业稳岗返还标准的兼并重组、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由发改、工信等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认定。

第三章 困难企业认定程序

第八条 2019年12月31日前,有关企业按要求填写《岳阳市申请困难企业认定表》(附件1),准备相关资料和财务凭证,报行业主管部门初审认定。符合基本条件的,行业主管部门须签署认定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不符合基本条件的,行业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企业。

第九条 通过初审认定的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分批次移交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其登记状态是否正常。核查为非正常状态的,市场监管部门须注明具体状态(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下同)并退回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告知申请企业;核查为正常状态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分批次移交税务部门审核。

第十条 税务部门负责核查相关企业是否存在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同时还须对受经贸摩擦冲击的对外贸易企业应具备的两个条件之一进行审核。经核查存在有关违法行为或不符合两个条件之一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下同),退回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告知申请企业;核查无异议的,分批次移交生态环境部门审核。

第十一条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有关企业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法规政策要求进行审核。经核查,存在违规行为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下同),退回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告知申请企业;核查无异议的,分批次移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第十二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受理。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核实困难企业依法参保、裁员、欠费补缴等情况,上报至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为审核认定依据。经核查,不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下同),退回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告知申请企业;核查无异议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综合确定困难企业认定名单。

第十三条 各县市区困难企业认定后,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并进行社会公示,公示应不少于 5个工作日。

第十四条 各县市区确认的困难企业名单(见附件2),应于认定后10日内以县市区名义报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第四章 困难企业的服务与管理

第十五条 明确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协同配合,按照积极稳妥、突出重点、结合实际的原则,开展困难企业认定工作。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履行牵头职责,依托就业创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有效的议事协商机制,明确各参与单位的职责分工,做到有困难及时沟通、有情况及时处理、有问题及时回复。

第十六条 强化信息录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对接认定为困难企业的单位,在政策上给予帮扶、在资金上给予倾斜、在服务上给予帮助。被认定的困难企业要在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数据录入,所有补贴必须在系统中进行办理。

第十七条 合理使用资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就业形势的变化和资金承载能力,合理调整困难企业认定标准,优化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加强广泛监督。困难企业认定和有关补贴补助资金审核发放、稳岗返还等过程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资金内控和风险防控,要自觉接受纪检和审计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 强化目标管理。将困难企业认定及有关政策落实纳入就业工作绩效管理。

第二十条 强化精准实施。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底线思维,按照审慎选择、突出重点、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进行优先认定;对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企业(申请困难企业认定的单位,其环境信用评价等级须在合格标准以上),不能认定为困难企业。

第二十一条 优化经办服务。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要以规范、高效、便捷为原则,提高经办服务质量和效率,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

附件:1.岳阳市申请困难企业认定表

2.困难企业认定汇总表


附件1

岳阳市申请困难企业认定表

企 业 名 称

企业信用代码

企 业 地 址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经初审认定,

(盖章)

年   月   日

市场监管部门意见

经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税务部门意见

经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经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意见

经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意见

经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困难企业认定汇总表

(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盖章)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用工人数

企业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认定类别

公示情况

备注

备注:认定类别指“受经贸摩擦冲击的对外贸易企业”(标注为一类企业)和“经当地人民政府认定的立足本地传统产业和优势资源、有助于发展区域特色经济的其他类型困难企业”(标注为二类企业)。


岳阳市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补贴实施办法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365体育博彩:落实湖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等若干问题的意见》(湘人社发〔2019〕32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365体育博彩: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78号)规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补贴范围及标准

第一条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困难企业(系依据《岳阳市困难企业认定办法》认定的两类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所需经费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评估合格后,由就业补助资金据实给予一次性补贴。具体依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365体育博彩: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 年)>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42 号)执行。

第二章  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补贴原则

第二条 困难企业按照“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补贴。

第三条 此项补贴不得在市、县(区)两级重复申领,不得与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重复享受。

第四条 按照《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困难企业在岗职工就业技能培训依托企业培训中心或委托有培训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对困难企业职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第三章  申请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补贴所需资料

第五条 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补贴所需资料;

(1)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计划和方案;

(2)职业培训办班备案登记表;

(3)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开班申请;

(4)困难企业职工在岗职工花名册(含电子版);

(5)困难企业职工在岗职工培训合格证书;

(6)困难企业职工在岗职工劳动关系备案表(复印件);

(7)困难企业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第四章  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补贴申领流程

第六条 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流程

(1)困难企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开班申请。由市本级认定的困难企业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

(2)申请受理同意后,困难企业可依托企业培训中心或与该企业签署培训协议资质合格的培训机构进行课程设置同时进行职工报名工作。企业培训中心和协议培训机构在实施培训前均须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3)困难企业或培训机构负责将设置好的课程、培训地点以及培训职工花名册提交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同时在“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上提交申请后再开班;

(4)培训期间,要按照湘人社发〔2018〕78号和湘人社发〔2019〕42号文件精神,在培训学时、每班培训人数、实际操作技能总培训学时占比、培训学员参加培训上课学时最低比率等方面,严格依规执行并自觉接受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5)培训结束后需要鉴定的工种,培训机构应组织学员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在受理鉴定申请后应严格按照程序组织鉴定,非鉴定的工种,应进行培训合格考试,鉴定(考试)合格人员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

(6)培训机构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递交申请,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并准备所需资料;

(7)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材料、培训真实性及效果进行审核,并将符合申请补贴人员相关信息录入“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在主流媒体或网站上公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实名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培训补贴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8)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申请补贴材料及检查登记表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并支付培训补贴。

第五章  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有关要求

第七条 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原则上按照每班不超过50人的标准组织培训,培训学时等要求按照湘人社发〔2018〕78号文件第十一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以及涉及的各类表格样式,可依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365体育博彩: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78号)实施。


岳阳市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

实施办法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365体育博彩:落实湖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等若干问题的意见》(湘人社发〔2019〕32号)规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申请临时生活补助条件

第一条 困难企业(系依据《岳阳市困难企业认定办法》认定的两类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申请临时生活补助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9年1月1日起与困难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下岗失业人员;

(2)与困难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且生活困难的(可参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基本条件)下岗失业人员;

(3)登记为失业状态但不处于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期;

(4)常住地或户籍地在岳阳市范围内。

第二章  临时生活补助标准

第二条 市辖各区按当地当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各县(含县级市)可依据湘人社发〔2019〕32号文件规定自行确定补助标准。

第三章  临时生活补助原则

第三条 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申领临时生活补助。县级(含县级市、市辖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需按照“便民原则”进行申报受理,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不得相互推诿。

第四条 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进企业、点对点”政策宣传普及。

第五条 从2019年1月1日起,困难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给予临时生活补助,所需资金从同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第六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汇总全市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花名册(需经困难企业和认定困难企业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字盖章,并须与劳动关系备案系统核对一致),统一下发至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于申领临时生活补助对象原属困难企业身份的甄别。

第四章  临时生活补助所需资料

第七条 申请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所需资料:

(1)填写《岳阳市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表》;

(2)查看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3)提交本人户口本复印件或常住地租赁住房协议;

(4)查看本人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原件,提交复印件(人社部门将从劳动关系备案系统中核实);

(5)查看《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6)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第五章  临时生活补助流程

第八条 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可直接登录岳阳市就业创业网(http://www.yueyang.gov.cn/rsj/jycy/index.htm)下载或前往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取《岳阳市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认真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准备所需资料。

第九条 未进行失业登记的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需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就业服务窗口进行失业登记,并递交《申请表》。

第十条 社区受理《申请表》和所需资料后,须核验相关资料凭证是否真实、有效、完整,不符合要求的,需一次性告知并退回;符合基本条件的,告知进入办理程序,并预约入户调查时间。通过入户调查(社区留存入户调查相关图文资料)和张榜公示,初审认定其是否符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等申领临时生活补助的条件,社区签字盖章后上报街道(乡镇)进行复审。

第十一条 街道(乡镇)负责核验初审环节是否真实有效。复审通过后,报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第十二条 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核验初审、复审环节是否真实有效,并确认申请对象是否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是否从已认定的困难企业下岗失业。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须将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在岳阳市就业创业网上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交同级财政部门核对备案。

第十三条 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发放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直接拨付至银行卡个人账户。

附件:1.岳阳市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申请审批表

2.申领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公示名册


附件1

岳阳市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临时

生活补助申请审批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婚否

身份证

号码

家庭常住地址或户籍地

联系电话

原属困难企业

失业时间

就业失业登记

证号码

社区初审意见

资料凭证是否

真实完整

是否家庭困难

何时何地进行入户调查

签章

年  月  日

街道(乡镇)审核意见

资料凭证核验

是否真实有效

家庭困难状况是否真实

公示是否存在异议

签章

年  月  日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意见

经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财政部门意见

经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申领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

公示名册

(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序号

姓名

性别

申报受理社区(常住地或户籍地)

原属困难企业名称

及认定责任主体

下岗失业时间

申领补助标准

备注

备注一栏需注明申请人家庭困难程度。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8月28日印发

岳人社发〔2019〕40号

365体育博彩:印发《岳阳市困难企业认定实施

办法》等3个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商务部门、审计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365体育博彩:印发湖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30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365体育博彩:落实湖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等若干问题的意见》(湘人社发〔2019〕32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岳阳市困难企业认定实施办法》《岳阳市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补贴实施办法》和《岳阳市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同时,请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365体育博彩: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3号)要求,切实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企业稳岗返还流程继续参照《岳阳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岳人社发〔2015〕84号)执行,其中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确定;达到启动条件时,及时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以上不再另行制订办法。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9年1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本通知调整范围内的有关事项适用本通知的规定。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岳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岳 阳 市 财 政 局

岳 阳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岳 阳 市 商 务 粮 食 局

岳 阳 市 审 计 局  岳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税务局

2019年8月28日


岳阳市困难企业认定实施办法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365体育博彩:落实湖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等若干问题的意见》(湘人社发〔2019〕32号)规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困难企业的范畴及认定条件

第一条 本文所指的困难企业是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出现暂时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尤其是在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推进中遇到暂时性困难、与20条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紧密关联的企业,可按国发〔2018〕39 号、人社部发〔2019〕23号、湘政发〔2018〕30 号文件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具体包括两类:

1.受经贸摩擦冲击的对外贸易企业。以省直有关部门提供的所辖区企业参考名单(已发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基础,且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1)2017 年正常盈利、2018 年较2017年净利润总额下降30%以上;(2)2019年以来连续出现亏损6个月以上。

2.经当地人民政府认定的立足本地传统产业和优势资源、有助于发展区域特色经济的其他类型困难企业。同时,给予扶持的困难企业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生产经营方向符合国家和本地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以及环保要求。(2)企业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了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当地同期城镇登记失业率。其中,参加失业保险企业的裁员率可按照其上年度参保职工减少人数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上年度参保职工人数比较确定;未参加失业保险企业的裁员率可按照其他社会保险上年度参保职工减少人数与上年度参保职工人数比较确定,或根据其企业上年度劳动合同解除情况与签订劳动合同职工总人数比较确定。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备付月数在 36个月及以上的统筹地区可适当放宽裁员率标准,即可将上年度裁员率高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但低于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的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纳入。

第二章 认定困难企业的原则和办法

第二条 困难企业的认定按照失业保险参保地管理或属地原则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其中失业保险参保单位企业在参保地进行认定,未参加失业保险企业按照属地原则管理进行认定。

第三条 申请认定困难企业的单位,失业保险存在历史欠费的企业,须依规补缴欠缴的失业保险费后,方可申请困难企业认定。

第四条 申请认定困难企业的单位,可依据本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和自愿申请的原则。

第五条 申请认定困难企业的单位,已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可在认定为困难企业后,申请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具体办理流程参照《岳阳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岳人社发〔2015〕84号)执行。

第六条 申请认定困难企业的单位,未参加失业保险的困难企业可在认定为困难企业后,申请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补贴以及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具体办理流程依据《岳阳市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补贴实施办法》和《岳阳市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实施办法》执行。

第七条 申请困难企业的单位由下列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1)受经贸摩擦冲击的对外贸易企业,由商务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认定。

(2)经当地人民政府认定的立足本地传统产业、优势资源企业、有助于发展区域特色经济的企业,根据行业归口管理责任,分别由发改、工信、国资等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认定。

(3)涉及企业稳岗返还标准的兼并重组、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由发改、工信等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认定。

第三章 困难企业认定程序

第八条 2019年12月31日前,有关企业按要求填写《岳阳市申请困难企业认定表》(附件1),准备相关资料和财务凭证,报行业主管部门初审认定。符合基本条件的,行业主管部门须签署认定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不符合基本条件的,行业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企业。

第九条 通过初审认定的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分批次移交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其登记状态是否正常。核查为非正常状态的,市场监管部门须注明具体状态(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下同)并退回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告知申请企业;核查为正常状态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分批次移交税务部门审核。

第十条 税务部门负责核查相关企业是否存在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同时还须对受经贸摩擦冲击的对外贸易企业应具备的两个条件之一进行审核。经核查存在有关违法行为或不符合两个条件之一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下同),退回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告知申请企业;核查无异议的,分批次移交生态环境部门审核。

第十一条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有关企业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法规政策要求进行审核。经核查,存在违规行为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下同),退回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告知申请企业;核查无异议的,分批次移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第十二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受理。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核实困难企业依法参保、裁员、欠费补缴等情况,上报至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为审核认定依据。经核查,不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下同),退回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告知申请企业;核查无异议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综合确定困难企业认定名单。

第十三条 各县市区困难企业认定后,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并进行社会公示,公示应不少于 5个工作日。

第十四条 各县市区确认的困难企业名单(见附件2),应于认定后10日内以县市区名义报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第四章 困难企业的服务与管理

第十五条 明确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协同配合,按照积极稳妥、突出重点、结合实际的原则,开展困难企业认定工作。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履行牵头职责,依托就业创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有效的议事协商机制,明确各参与单位的职责分工,做到有困难及时沟通、有情况及时处理、有问题及时回复。

第十六条 强化信息录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对接认定为困难企业的单位,在政策上给予帮扶、在资金上给予倾斜、在服务上给予帮助。被认定的困难企业要在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数据录入,所有补贴必须在系统中进行办理。

第十七条 合理使用资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就业形势的变化和资金承载能力,合理调整困难企业认定标准,优化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加强广泛监督。困难企业认定和有关补贴补助资金审核发放、稳岗返还等过程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资金内控和风险防控,要自觉接受纪检和审计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 强化目标管理。将困难企业认定及有关政策落实纳入就业工作绩效管理。

第二十条 强化精准实施。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底线思维,按照审慎选择、突出重点、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进行优先认定;对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企业(申请困难企业认定的单位,其环境信用评价等级须在合格标准以上),不能认定为困难企业。

第二十一条 优化经办服务。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要以规范、高效、便捷为原则,提高经办服务质量和效率,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

附件:1.岳阳市申请困难企业认定表

2.困难企业认定汇总表


附件1

岳阳市申请困难企业认定表

企 业 名 称

企业信用代码

企 业 地 址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经初审认定,

(盖章)

年   月   日

市场监管部门意见

经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税务部门意见

经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经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意见

经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意见

经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困难企业认定汇总表

(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盖章)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用工人数

企业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认定类别

公示情况

备注

备注:认定类别指“受经贸摩擦冲击的对外贸易企业”(标注为一类企业)和“经当地人民政府认定的立足本地传统产业和优势资源、有助于发展区域特色经济的其他类型困难企业”(标注为二类企业)。


岳阳市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补贴实施办法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365体育博彩:落实湖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等若干问题的意见》(湘人社发〔2019〕32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365体育博彩: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78号)规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补贴范围及标准

第一条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困难企业(系依据《岳阳市困难企业认定办法》认定的两类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所需经费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评估合格后,由就业补助资金据实给予一次性补贴。具体依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365体育博彩: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 年)>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42 号)执行。

第二章  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补贴原则

第二条 困难企业按照“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补贴。

第三条 此项补贴不得在市、县(区)两级重复申领,不得与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重复享受。

第四条 按照《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困难企业在岗职工就业技能培训依托企业培训中心或委托有培训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对困难企业职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第三章  申请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补贴所需资料

第五条 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补贴所需资料;

(1)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计划和方案;

(2)职业培训办班备案登记表;

(3)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开班申请;

(4)困难企业职工在岗职工花名册(含电子版);

(5)困难企业职工在岗职工培训合格证书;

(6)困难企业职工在岗职工劳动关系备案表(复印件);

(7)困难企业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第四章  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补贴申领流程

第六条 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流程

(1)困难企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开班申请。由市本级认定的困难企业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

(2)申请受理同意后,困难企业可依托企业培训中心或与该企业签署培训协议资质合格的培训机构进行课程设置同时进行职工报名工作。企业培训中心和协议培训机构在实施培训前均须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3)困难企业或培训机构负责将设置好的课程、培训地点以及培训职工花名册提交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同时在“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上提交申请后再开班;

(4)培训期间,要按照湘人社发〔2018〕78号和湘人社发〔2019〕42号文件精神,在培训学时、每班培训人数、实际操作技能总培训学时占比、培训学员参加培训上课学时最低比率等方面,严格依规执行并自觉接受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5)培训结束后需要鉴定的工种,培训机构应组织学员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在受理鉴定申请后应严格按照程序组织鉴定,非鉴定的工种,应进行培训合格考试,鉴定(考试)合格人员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

(6)培训机构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递交申请,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并准备所需资料;

(7)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材料、培训真实性及效果进行审核,并将符合申请补贴人员相关信息录入“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在主流媒体或网站上公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实名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培训补贴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8)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申请补贴材料及检查登记表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并支付培训补贴。

第五章  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有关要求

第七条 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原则上按照每班不超过50人的标准组织培训,培训学时等要求按照湘人社发〔2018〕78号文件第十一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以及涉及的各类表格样式,可依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365体育博彩: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78号)实施。


岳阳市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

实施办法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365体育博彩:落实湖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等若干问题的意见》(湘人社发〔2019〕32号)规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申请临时生活补助条件

第一条 困难企业(系依据《岳阳市困难企业认定办法》认定的两类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申请临时生活补助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9年1月1日起与困难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下岗失业人员;

(2)与困难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且生活困难的(可参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基本条件)下岗失业人员;

(3)登记为失业状态但不处于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期;

(4)常住地或户籍地在岳阳市范围内。

第二章  临时生活补助标准

第二条 市辖各区按当地当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各县(含县级市)可依据湘人社发〔2019〕32号文件规定自行确定补助标准。

第三章  临时生活补助原则

第三条 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申领临时生活补助。县级(含县级市、市辖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需按照“便民原则”进行申报受理,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不得相互推诿。

第四条 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进企业、点对点”政策宣传普及。

第五条 从2019年1月1日起,困难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给予临时生活补助,所需资金从同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第六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汇总全市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花名册(需经困难企业和认定困难企业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字盖章,并须与劳动关系备案系统核对一致),统一下发至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于申领临时生活补助对象原属困难企业身份的甄别。

第四章  临时生活补助所需资料

第七条 申请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所需资料:

(1)填写《岳阳市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表》;

(2)查看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3)提交本人户口本复印件或常住地租赁住房协议;

(4)查看本人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原件,提交复印件(人社部门将从劳动关系备案系统中核实);

(5)查看《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6)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第五章  临时生活补助流程

第八条 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可直接登录岳阳市就业创业网(http://www.yueyang.gov.cn/rsj/jycy/index.htm)下载或前往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取《岳阳市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认真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准备所需资料。

第九条 未进行失业登记的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需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就业服务窗口进行失业登记,并递交《申请表》。

第十条 社区受理《申请表》和所需资料后,须核验相关资料凭证是否真实、有效、完整,不符合要求的,需一次性告知并退回;符合基本条件的,告知进入办理程序,并预约入户调查时间。通过入户调查(社区留存入户调查相关图文资料)和张榜公示,初审认定其是否符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等申领临时生活补助的条件,社区签字盖章后上报街道(乡镇)进行复审。

第十一条 街道(乡镇)负责核验初审环节是否真实有效。复审通过后,报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第十二条 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核验初审、复审环节是否真实有效,并确认申请对象是否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是否从已认定的困难企业下岗失业。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须将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在岳阳市就业创业网上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交同级财政部门核对备案。

第十三条 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发放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直接拨付至银行卡个人账户。

附件:1.岳阳市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申请审批表

2.申领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公示名册


附件1

岳阳市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临时

生活补助申请审批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婚否

身份证

号码

家庭常住地址或户籍地

联系电话

原属困难企业

失业时间

就业失业登记

证号码

社区初审意见

资料凭证是否

真实完整

是否家庭困难

何时何地进行入户调查

签章

年  月  日

街道(乡镇)审核意见

资料凭证核验

是否真实有效

家庭困难状况是否真实

公示是否存在异议

签章

年  月  日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意见

经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财政部门意见

经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申领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

公示名册

(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序号

姓名

性别

申报受理社区(常住地或户籍地)

原属困难企业名称

及认定责任主体

下岗失业时间

申领补助标准

备注

备注一栏需注明申请人家庭困难程度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8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