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县直相关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岳阳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岳县农发〔2023〕23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经报县领导同意,启动2025年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运行监测与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行监测
(一)监测对象。本次监测对象为现有5家县级龙头企业,分别是中洲乡岳阳中清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黄沙街镇东庭国际食品有限公司、新墙镇湖南梦畴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和岳阳市福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毛田镇湖南星艾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二)监测程序
1.企业申报。监测企业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监测材料,主要报送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表、财务报表、年度发展报告等资料。
2.县局核查。县农业农村局对标《办法》,对监测企业采取材料审查、现场核实、第三方平台(信用中国(湖南)和天眼查等)核查等方式进行核查,提出监测情况报告。
3.县政府审定。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办法》规定,提出合格、拟淘汰企业名单,报请县人民政府审定。
监测合格的企业,继续保留县级龙头企业资格,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监测不合格的企业,取消其县级龙头企业资格,不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二、申报认定
(一)申报条件与对象
凡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指标
全县拟新认定20家(不含淘汰递补数)左右县级龙头企业。
(三)申报原则
1.突出主导产业。根据全县各地的农业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优先考虑粮食、生猪、肉鸽、金盆柚、茶叶、油茶、水产、中药材、蔬菜、竹木等主导产业,形成产业优势的企业。
2.突出产业融合的原则。优先考虑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加强与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之间的服务联结,带动农户增收致富能力强,形成了产业化联合体的企业。
3.全县统筹优中选优原则。乡镇应当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中,按照择优遴选原则,选择全县规模较大、发展前景好、创新性较强的企业新增进入龙头企业行列。对乡镇拟申报认定县级龙头企业不设控制数。
4.淘汰、递补原则。对运行监测淘汰的企业,原则上采取优中选优方式等额递补,淘汰企业所在乡镇可以优先推荐。
(四)申报认定程序
1.企业申请。申报企业向所在地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乡镇审核推荐。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标《办法》规定,对申报企业采取材料审查、现场核实等方式全面审核,征求县农业企业协会意见后,将审核情况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以文件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推荐。
3.县级复审、评审、核查、审定。县农业农村局对所有上报企业的材料进行全面资格审核。同时,征求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意见;组织专业人员对资格审核通过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审核意见;组织对资料审核通过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形成综合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三、运行监测与申报认定要求
(一)监测与认定材料
1.运行监测企业。提供年度发展报告,后附企业填报并盖章的《岳阳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
2.新申报企业(含淘汰递补)。填报《岳阳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申报材料》(见附件1)。
(二)上报时间
运行监测企业于8月15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相关材料;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于9月1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申报认定企业相关材料。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三)工作要求
1.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县级龙头企业运行监测和申报认定工作,明确领导负责,组织专人认真做好龙头企业新增申报认定工作,及时、准确上报相关材料。
2.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和《通知》要求,对标《办法》规定条件,对申报企业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核查,提出客观、公正的初审意见,杜绝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
3.相关企业要严格按照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对监测企业取消县级龙头企业资格、对申报企业取消认定资格,且2年内不得再行申报。
4.在申报、评审和核查期间,县农业农村局将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社会监督。
联 系 人:岳阳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 刘真
联系电话:15197111959
附件:1.岳阳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申报材料
2.岳阳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基本情况表
岳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