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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365体育博彩:继续做好第四轮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证换发及年检注册工作的通知

来源:岳阳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3-04-08 00:00 浏览次数:1

 

 

岳县政办函〔201322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65体育博彩:继续做好第四轮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证换发及-检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2012-6-,已启动全县第四轮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通过培训学习,考试合格,第一批行政执法人员已经申领了新式行政执法证。为继续做好第四轮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证换发以及-检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工作

(一)培训对象。全县行政区域内未参加第一批行政执法培训的所有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接受委托的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持有国务院有关部门行政执法证的人员除外。

(二)培训方式。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由县政府法制办统一组班培训。各部门、各乡镇在5-15之前将拟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县政府法制办(联系人:李海波,电话:7622402),具体培训时间和要求事项另行通知。

二、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

(一)行政执法证换发机关及程序。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应当向县政府法制办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书面和电子文本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批表》和《湖南省行政执法证申领登记表》。

(二)行政执法证数据库管理工作。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在申领行政执法证时,应当提交书面和电子文本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表》以及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由县政府法制办完成网上信息数据录入及信息更新。

培训换证的其他相关具体事宜仍按《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365体育博彩:开展第四轮行政执法培训和“两证”换发工作的通知》(岳县政办函〔201276号)规定办理,所需相关表格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依法行政专栏中下载。

三、行政执法证-检注册工作

(一)-检注册的对象、内容及办法。2012-已换发新式行政执法证的,应当于2013-6-前到县政府法制办进行-检注册。-检注册主要是检验持证人员是否调动工作单位,是否变换执法岗位,是否存在违法违纪现象;检验持证人员证件是否被暂扣或收缴及其他不符合持证条件的情况。经-检符合持证条件的,由县政府法制办在证件上加盖县人民政府-检注册印章;持证人员调离本行政执法部门或执法岗位的,由该行政执法部门将所持证件收回,交县政府法制办注销;证件遗失的,应按规定程序另行申领补办。以后县政府法制办在每-6-30前对上一-度所持行政执法证实行-检注册,不再另行发文。

(二)-检注册的申报程序。先由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受委托的组织由委托机关申报)的内设法制或相关工作机构向县政府法制办申报,统一填写《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检注册审核表》(见附件),并由各单位行政首长签署意见,加盖本单位行政印章后,报县政府法制办进行-检注册。

(三)-检注册的效力。行政执法证经-检注册后,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凡未经-检注册的,一律视为无效证件,持证人员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一律无效,行政管理相对人有权拒绝其检查和处罚。-检注册结束后,县政府法制办将对有效证件及相关情况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建立电子档案。

四、工作要求

(一)开展并完成第四轮行政执法培训,实行行政执法证-检注册,是依法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的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按规定做好申办工作。

(二)县政府法制办要对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证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湖南省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规定的乡镇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三)培训换证及-检注册工作纳入全县党政绩效评估和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附件: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检注册审核表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 -3-27


 

附件

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检注册审核表

原申领证件数

 

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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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办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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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际在岗数

 

现需注册数

 

调吊扣没证数

 

 

性别

 

原执法岗位

现执法岗位

证 件 号 码

被调吊扣没证件号码

被调吊扣没证原因

 

 

 

 

 

 

 

 

 

 

 

 

 

 

 

 

 

 

 

 

 

 

 

 

 

 

 

 

 

 

 

 

 

 

 

 

 

 

 

 

 

 

 

 

 

 

 

 

 

 

 

 

 

 

 

 

注:1、行政执法人员按执法类别填写在一起;2、调吊扣没,是指持证人调离本单位或者执法证被吊销、暂扣、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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