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

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 > 依法行政 > 文件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学习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5-10 10:39 浏览次数:1

县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8年4月28日15:00,县长曾平原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县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会前就需研讨的污水处理问题,专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具体内容。会议强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建设“富饶美丽幸福岳阳县”的重要内容。会议指出,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