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第一部分 麻塘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办事处财政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公共财政决算
一、麻塘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公共财政决算情况说明
(一)麻塘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麻塘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麻塘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麻塘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麻塘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公共财政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政府性基金决算
第四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决算
第五部分 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
一、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二、上级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麻塘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为辖区内村、社区、企业、社团、群众提供指导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包含政府机关及5个二级机构。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在职干部119人,退休63人。
三、办事处财政决算单位构成:由政府机关、农推中心、水务站、社会综合服务中心组成。
第二部分 公共财政决算
一、麻塘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公共财政决算情况说明
(一)麻塘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办事处财政决算收支总计均为9097.48万元。
(二)麻塘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公共财政决算收入共7012.85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895.71万元占收入42%,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636.68万元占收入的23%,其他收入2480.46万元占收入的35%。
(三)麻塘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公共财政决算支出7699.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85万元占支出29.7%,国防支出5万元占支出0.06%,教育支出1.7万元占支出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8万元占支出2.34%,卫生健康支出67.2万元占支出0.87%,节能环保支出51万元占支出0.66%,城乡社区支出1007.5万元占支出13.08%,农林水支出471万元占支出6.12%,住房保障支出398万元占支出5.17%,其他支出3233.56万元占支出41.98%。
(四)365体育博彩:麻塘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0.6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0.61万元。(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麻塘街道办事处公务接待费0.61万元,本年共接待35批次,75人次。
二、麻塘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公共财政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政府性基金决算
本办事处本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共69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共698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2万元占比1.72%,土地开发支出98万元占比14.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万元占比0.57%,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万元占比0.57%。
第四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决算
本办事处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第五部分 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本办事处本年度无社会保险基金收支。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
一、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至2024年12月31日止,麻塘办事处政府无债务。
二、上级转移支付情况说明:2024年麻塘办事处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共3814.72万元,其中基数补贴67.05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236.5万元、专项指标1027.19万元,税改转移支付43.99万元、工资转移支付38.95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52.8万元、体制补助19.96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1088.85万元、财政负担医保金2.40万元、湖区转移支付50.2万元、失地农民补助6万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0.6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0.61万元(接待批次35次,接待人数75人)。 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0.61万元。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覆盖面不断扩大。
逐步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所有资金和项目。2024年我们在进行财政决算过程中,结合决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根据下发《岳阳县财政局365体育博彩:做好2024年度县级决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决算资金开展绩效目标申报管理,资金总额9097.48万元。
2、强化全过程管理。
以绩效目标为龙头,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结果应用各环节,构建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三位一体”的绩效管理系统。特别是要将绩效管理重心向事前和事中聚焦,从源头防止损失浪费。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