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政人〔2019〕4号
岳阳县人民政府
365体育博彩:袁雪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袁雪峰同志任县教育体育局主任督学;
李明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市场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职务;
钟桂华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
许波、汪秋宝、陈细水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海波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周水果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邹岳军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生态工业园副主任职务;
彭六军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吴爱桃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余文良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试用期一年);
游拉同志任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许陆军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
陈运峰同志任县审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付湘江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供销合作联社监事会副主任职务;
方新宇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细波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挂职);
李西兵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任小元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免去其县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副主任职务;
刘新球、刘卫星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杨文涛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大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胡云山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
李七林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胥望荣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湖南岳阳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吴京向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毅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
凤飞同志任县水利局总工程师;
刘雷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
毛虎勇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保留正科级);
刘卫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李利平同志任县东洞庭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杨鹏飞同志任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周兵华同志任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李翊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曙红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德保同志任县库区移民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湖南岳阳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亮同志任县库区移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尹爱华同志任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湖南岳阳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关辉同志任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许成同志任县荣湾湖建设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蒋莉同志任县铁山水资源保护中心副主任;
刘华同志任县铁山水资源保护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敖伟同志任县供销合作联社监事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佳丽同志任县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副主任;
米军同志任县供销合作联社监事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龚湘华同志任县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国华同志任县张谷英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昕同志任县张谷英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万群同志任县生态工业园副主任;
方波同志任湖南岳阳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谢移兵同志任县大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许岳华同志任县大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三玉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石虎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周林、易学清同志任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赵耕耘同志任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刘志成同志任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魏佳琦同志县张谷英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欧阳群明同志任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朱建国同志任县殡葬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建新同志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界雄同志任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职务;
冯亮忠同志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土地整理复垦中心主任职务;
晏欢迎同志任县土地整理复垦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职务;
陈黎同志任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喻红同志任县房地产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刘八平同志任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庆波同志任县公用工程维护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付立吾同志任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潘胜同志任县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周敏同志任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袁高鹏同志任县农村经营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董卫国同志任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许国湖同志任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刘衍雄同志任县国家粮食储备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谢俊同志任县旅游开发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袁芳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蔡琪同志任县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勇同志任县市场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海保同志任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易岳雷同志任县规划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胡守林同志任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
曹其勇同志任县新墙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慰林同志任县渔政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根据《岳阳县机构改革方案》、《岳阳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原县法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原县防汛抗旱办公室、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县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中心、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县公用工程建设管理所、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主任)等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岳阳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6日
抄 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365体育博彩:
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