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政人〔2024〕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荣家湾街道、麻塘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梁亿仲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兼);
李志、毛虎勇、刘卫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何辉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利平、胡晓峰、方振湘、刘雷、龚湘华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
崔露、李翊同志任县数据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何强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荔同志任岳阳台湾农民创业园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滔同志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免去任冬娇同志岳阳台湾农民创业园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根据《岳阳县机构改革方案》,部分机构进行了相应调整,原县东洞庭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东洞庭湖渔政监察执法局等单位主任(局长)、副主任(副局长),县河道砂石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副大队长,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县水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 |
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365体育博彩:办公室,县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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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4年7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