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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1-04-13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一批)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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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一批)
序号 受理编号 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1YU20200003 反映岳阳县公田镇飞云村王家山组世豪采石场于今年7月9日形成泥石流,下游20多亩稻田被冲毁,采场场的废水流入村里小溪,村民生产用水收到影响,该采石场破坏生态环境,要求关停世豪采石场,大货车一天有七八十辆通行,通村公路有2千米被破坏,灰尘多。 岳阳县

扬尘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其中反映7月9日形成泥石流,下游20多亩稻田被冲毁、采石场的废水流入村里小溪,村民生产用水受到影响的问题不属实,反映该采石场破坏生态环境、大货车一天有七八十辆通行,通村公路有2千米被破坏,灰尘多的问题属实。 属实 今年9月,世豪公司被群众举报至市委主要领导处,市委、县委主要领导就此分别作出批示,责成县纪委监委联合相关部门成立了联合调查组,于9月17日至10月21日对世豪公司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调查,存在如下问题:1、世豪公司在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的情况下投入生产,未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违反《环保法》相关规定,于2019年3月28日,被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责令整改、两次查封并罚款50万元。2、世豪公司在水保设施未验收的情况下投入生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相关规定,于2020年9月18日被县水利局立案查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和限期整改,并处罚款20万元。3、2019年8月,世豪公司在林地使用审核同意书核定范围外租用村民林地,搭建活动板房和建设材料堆场,擅自改变9.5亩林地用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被县林业局立案查处,对世豪公司罚款15万元,并限于2021年3月31日前恢复原样。4、目前,世豪公司已与当地村委达成一致意见,承诺将于10月28日起对已损坏的路面将进行分段修复,并加强对车辆运输的扬尘管理,保持道路干净及行车安全。
2 D1YU20200005 反映岳阳县荣家湾鹿角村南方水泥厂夜间生产噪音大,粉尘多。同时反映湖南建风机制沙厂的噪音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白天不生产,晚上开工)。 岳阳县 噪声

扬尘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其中反映南方水泥夜间生产的情况属实;反映湖南建丰建筑板材有限公司夜间生产属实,现场有生产痕迹;反映噪声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不属实。 属实 县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南方水泥公司下达了现场监察文书,要求该公司加强现场环保管理,稳定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做到达标排放,对该公司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和噪声进行了监测,数据正在分析中。对建风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在未完成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未按环保要求配套齐全环保设施前,不得投入生产。
3 D1YU20200006 岳阳县新中医院对面的建筑工地施工时,机械噪音大,扬尘污染严重,都不能开窗户了,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岳阳县 噪声

扬尘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其中反映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的情况属实,机械噪音大的问题不属实。 属实 2020年10月25日,县住建局组织人员对该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了查勘,并对项目负责人进行了调查询问,该工程存在施工场地内部分裸露土方未覆盖,施工区域未采取湿法作业等问题。2020年10月25日-26日,县城管局对该项目现场进行了查勘,对打桩负责人易红卫和岳阳县荣鲲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胥军进行了调查询问。对工程所在地周边住户进行了走访,随机抽取4名临近住户李小平、刘六荣、吴春联(陪读)和李梦林(陪读)进行了询问,普遍反映该项目施工机械作业对居民生活影响不大。

2020年10月26日,岳阳县住建局对该项目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岳县建责改〔2020〕1026号)和《365体育博彩:立即停止违法建设的通知》;建筑市场服务中心对该项目下达了《建设工程扬尘治理整改通知书》,要求该项目立即停止建筑施工,对施工场地内的裸土,立即采取密闭式防尘网覆盖,施工区域在作业时必须采取洒水抑尘措施。10月27日,岳阳县荣鲲置业有限公司向县住建局上报了整改方案,并立即开始整改,同日上报了整改情况等图文资料。

4 D1YU202000007 岳阳县新开乡107国道旁一个油库油罐漏油流到灌溉沟里,造成下游养殖户(经开区康王乡)不能养殖,损失大,希望政府能尽快处理好该事情。 岳阳县 经开区 岳阳县: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其中反映油罐漏油的问题属实,造成下游养殖户(经开区康王乡)不能养殖,损失大的问题不属实。

岳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到岳阳县新开镇该企业及经开区康王乡调查核实。经查,2017年,岳阳市岳阳楼区居民李满雄在废品回收站以4800元的价格收购一个废油罐(约10m3),罐内有少量不明油状液体,一直存放于107国道旁事发地。近期,群众举报油罐漏油,当事人李满雄发现油罐内不明油状液体被人为从罐体顶部抽至地面,外流至路边水沟及荒废农田,经灌溉渠道流至经开区康王乡,污染周边环境。李满雄遂向派出所报警,由于现场无监控,派出所无法确定当事人。李满雄随即将废油罐转移至自己房屋门前,封堵了油罐顶部闸口。10月26日,我分局到现场时,康王乡相邻灌溉沟渠目测已无油污残留。

岳阳县:属实

岳阳县:10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委托湖南九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污染现场(土壤、地表水、环境空气)进行了采样检测,数据正在分析中。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执法人员正在对李满雄进行调查询问,下一步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10月28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和新开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采用吸油毡对污染地面的上的油渍进行吸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