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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3-04-24
岳阳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来源:县民政局   2021-11-08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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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是我县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同时,也是民政部门机构改革后职能进一步优化的第一个五年。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365体育博彩: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第十四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准确认识和把握民政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开创“十四五”时期我县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现根据《岳阳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编制岳阳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一、“十三五”期间民政工作回顾

十三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全县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岳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岳阳县民政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要求,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强化党建引领,深化改革创新,坚持基础工作抓规范,难点工作求突破,重点工作创特色,特色工作争一流,切实完成了“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在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

(一)社会救助工作稳步推进

1.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深入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2017年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合率达54%,共对2415户4943名(其中全额兜底保障对象671户1432人、差额兜底保障对象2744户4511人)兜底对象全面落实救助政策,助力全县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巩固。

2.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力度不断加大。连续3年开展城乡低保对象认定清理整顿行动,城乡低保更加准确公正。精准确认全县农村低保对象11083人、城市低保对象6477人。坚持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联动。2020年,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月520元、350元,月人平补差分别达到了360元和220元,对比2015年的236元和95.5元分别提高124元和124.5元。

3.特困供养水平持续提高。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对全县分散五保对象进行信息采集和实名登记,农村老年人中的“三无”人员已全部纳入特困供养范围。加强乡镇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以来共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新建敬老院2所,改扩建4所,基本能够满足入住特困供养对象生活、养疗、娱乐等多种需求。分散供养标准由2015年的2640元/人/年提高到5460元/人/年,集中供养标准由450元/人/月提高到676元/人/月,对比2015年分别提高2820元和2712元。基本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住、老有所医,从根本上保障了特困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特困供养工作得到整体推进。

4.临时救助制度更加完善。坚持应救尽救原则,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临时救助标准并适时调整。探索了货币、实物等相结合的救助方式。五年来,共投入资金1924万元,救助3.2万人次。

(二)双拥优抚工作做细做实

1.优待抚恤政策落实到位。2016年至2018年发放残疾军人医药费、优抚对象“解三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各类补助约7300万元,确保了优抚对象的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维护了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2.退伍安置工作有序开展。2016年至2018年共接收转业士官和士兵近600人,对全县符合安置条件的107名安置对象全部妥善安置。加强对退役军人的信息核查,对全县5000余名优抚对象进行了摸底核查、扫描照相,加强了对退役军人的信息管理。

3.退役军人信访工作加强。认真接访处访,2016年以来积极化解了“4.11”市委1979年越战军人大规模上访事件、“10.9”下岗伤残军人大规模进京事件及十九大期间越战军人串联进京等一系列上访事件,维护全县和谐及社会稳定。2018年机构改革后优抚工作相关职能已划转至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防灾救灾工作扎实有效

1.防灾救灾工作应对科学。2017年,我县接连遭受2次较大洪涝灾害,全县受灾人口达34.2万余人,因灾倒房死亡1人,紧急转移安置27534人,倒塌农房210户789间。面对灾情,我局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派出5个工作组下到各重灾乡镇查灾核灾,帮助受灾群众恢复重建,161户因灾倒房户和严重损房户实施灾后重建,90户一般损房也全部进行修缮,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2.防灾减灾宣传扎实开展。精心组织防灾减灾宣传活动。2018年,以我国第十个“防灾减灾日”为契机,我局牵头组织6个县直部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万多份,挂图3000多套,进一步提高了群众防灾减灾意识。2018年民政机构改革,防灾救灾工作相关职能已划分至应急管理局。

(四)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健全

1.基本养老服务全面推行。截至2020年5月,我县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13.7万,占总人口的18.7%;65岁以上失能半失能老人2045人,百岁老人21人。我局致力于全面打造“一乡镇一所敬老院”,截至2020年5月,全县共有24家敬老院,基本满足了全县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的床位需求。2016年以来我局共计对9314人次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进一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需要。

2.社会养老不断发展。大力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养老产业,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打造了康乐生态养生园(丹枫家园)、民康养老中心等省市一流的民办养老机构品牌。截至2019年底,我县养老总床位数达到5409张,同比增加523张,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达39.48张,此项小康指标居全市第一。

(五)社会治理能力整体提升

1.基层社区治理逐步改进。全县194个村(社区)中共新建93个、扩建61个、改造40个。全县城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委会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98%和95%,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60%。积极开展城区社区平台建设三年行动,有效解决社区办公用房、财务管理、队伍建设等难题,中心城区社区年运转经费补助达到40万元。不断加强指导村规民约制订力度,按照湖南省制定的村务公开目录要求,全县194个村(居)全部实现村务公开。

2.区划调整及基层政权不断优化。2016年按省市计划,我县20个乡镇调整为14个乡镇,558个建制村合并为161个建制村。2017年,我县161个村委会和31个居委会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产生646名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在文化层次、年龄结构、党员比例、参选率等方面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与优化,巩固了我县基层政权。

(六)社会事务管理不断完善  

1.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不断推进。动员乡镇成立文明劝导队,引导各村居建立村级红白理事会,落实“六免一补”惠民殡葬政策,着力破除殡葬陋习,大力整治活人墓、豪华墓,积极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周”“鲜花换鞭炮”等活动,全面引导移风易俗。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投资1.5亿元高标准新建殡仪馆,进馆专线道路已顺利通车并于2020年6月4日通过竣工验收,馆内主体建设已全部完工并进入装修装饰阶段。建成乡镇公益性公墓7处,为我县殡葬改革提供有力硬件设施保障。

2.婚姻管理规范化建设不断强化。不断完善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实现了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婚姻状况基本信息共享。2016年以来共为全县34385对夫妻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证手续,办证合格率100%。

3.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不断规范。2016年以来我县社会组织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截至2020年5月底,全县共有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14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79家,基金会1家。我局坚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指导社会组织健全党组织建设,对300余名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认真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对连续2年以上不参加年检的40多家“僵尸类”社会组织依法依程序拟予以撤销。

4.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不断加强。认真抓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求助接待、管理服务、宣传教育、护送返乡、主动救助等工作。五年来共投入近530万元,及时救助对象5000余人次。

(七)福利慈善事业加快发展

1.儿童福利体系逐步构建。2019年在全市率先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儿童工作队伍。为全县15个乡镇(办事处)配备了儿童督导员,194个村(居委会)配备了儿童主任,分层进行全员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做到持证上岗。全面完成儿童信息采集,截至2020年5月,有登记在册孤儿60名、弃婴1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24名,困境儿童860名,留守儿童4580人。我局按福利院孤弃儿童1400元/人/月、事实孤儿950元/人/月,困境儿童300元/人/月发放生活保障金。“十三五”期间,共救助集中供养孤弃儿童85人,散居孤儿268人,共发放资金599.82万元。

2.福利彩票发行不断突破。2016年至今,我县福利彩票每年销量均能达到并超过省市下达的销售目标。2016年总销量为 3800万元,2017年总销量为 2500万元,2018年总销量为2300万元,2019年总销量2489万元。截至2020年5月,我县福彩站点共计38个,全面覆盖我县城区及各乡镇区域,为我县福利彩票销售打下良好的基础。

3.公益慈善事业充满生机。积极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救助活动。坚持“以人为本,扶弱济困”的宗旨,开展“慈善天天一元捐”等公益慈善募捐活动。2016年以来共接受1090.4004万元捐赠资金,助学、助困1731人,走访慰问困难、残疾人家庭3000余户,为全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注入慈善力量。

二、困难与问题

“十三五”期间,我县民政事业得到显著发展,但由于各方面原因,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问题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

(一)社会救助资金投入不足。近几年来,虽然地方财政实力有所增长,但是实际用于社会救助的资金有限,各类社会救助资金绝大多数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省级财政补助,地方财政按比例配套的资金难以落实,工作经费不足。

(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殡葬管理、民间组织服务场所与服务设施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三)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较薄弱。我县有各类社会救助对象达40000余人,每年动态管理率在10%左右,依据救助评定标准,工作人员必须对每户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定,工作量很大,部分乡镇存在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和经费不足,能力素质偏低且身兼多职的情况,工作力量较薄弱。

(四)民政社会动员乏力。社会工作发展不快,全县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和人才严重缺乏。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不系统、欠规范,没有充分调动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积极性,全县注册志愿者数量不足。机构养老服务依然以政府包揽为主,没有完全发挥社会和市场主体供给作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行业积极性不高。

三、“十四五”期间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各项目标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大力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和提质增效,开启新时代全县民政事业新局面。

(二)基本思路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树立大局观念,服从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重大发展战略,谋划和推动民政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2.以民为本,共建共享。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和价值追求,坚持把群众利益贯穿于民政事业发展的各领域和各环节,实现共建共享、包容发展。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制度建设,着力增进社会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和发展能力,使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变成现实。

3.依法治理,精准施策。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切实加强民政法治建设,使各项民政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遵循民政事业发展规律,推进民政工作决策科学化,以及民政领域公共资源配置合理化,增强政策实施的精准性、有效性。

4.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通过编制发展规划、落实资金投入、强化监督检查等方式,确保政府主导作用发挥到位。厘清政府、市场、社会力量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职责作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专业社工等多元参与主体,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平台,促进通力协作,形成整体合力。

5.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深入推进民政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用全局的视野和改革的办法不断开创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牢牢抓住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治理、殡葬服务等政府关注、群众关切的痛点难点,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社会参与活力,形成统筹推进“五化”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整体合力。

(三)编制原则

1.坚持上位要求与下位需求相衔接。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要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未来五年甚至更长远的发展谋划,增强规划宏观性、战略性、指导性。同时,要立足建设富饶美丽幸福岳阳县战略定位,突出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提出的目标和举措能够顺应发展趋势、引领发展方向。

2.坚持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要准确把握我县民政事业发展阶段特征,全面统筹经济社会各领域、各方面,推动全县民政工作整体发展、协调行动。同时,要突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整合资源、集中攻关,以局部突破带动全局破题。

3.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紧紧围绕我县“五化”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准确把握《规划》编制的主脉搏,始终坚持党建引领,结合“五化”民政工作实际,聚焦民政事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明确破解难题的途径和方法,明晰并严格执行工作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使《规划》更适应时代要求、更符合发展规律、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4.坚持战略引领和务实管用相结合。立足我县民政事业发展基础和水平,研究发展趋势、谋划长期任务,突出规划的前瞻性与引领性。全面总结合科学评估“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对各项民政业务进行深入分析,摸清底数,明确发展思路,认真研判制约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和短板,精准提出解决的思路和途径。科学设定各项民政业务发展方向和目标体系,突出规划的约束力和可操作性,做到能检查、易评估。

(四)主要目标

根据“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民政工作定位,综合考虑未来五年我县民政事业发展趋势和条件,立足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民政服务对象从有限特定人群向更多社会成员转变、工作职能从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向社会建设更宽领域转变,服务供给机制从政府包揽为主向政府和社会共同提供转变。聚焦时代特点、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全面推动民政事业转型升级发展,主动服务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四、“十四五”发展重点措施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1.加强救助体系建设。健全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发挥救助工作在基本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扎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强化政府领导机制,健全各级社会救助管理和经办机构,为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设备和办公条件。加强各级社会救助设施平台建设,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部门合作机制,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或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心建设。激励社会组织、慈善力量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救助工作。

2.提升精准救助水平。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推动全县低收入家庭认定信息比对工作。健全社会救助协调机制,强化各项救助制度衔接,整合政策资源,实现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更加科学,覆盖城乡、托底有力的社会救助体系规范有效。特困供养救助制度实现城乡统筹、规范运行,特困供养救助服务方式不断拓展。继续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实现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制度互为补充、有效配套。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科学设定救助标准,提升社会救助整体水平。

(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龄社会需求

1.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质量。加大对乡镇敬老院的投入和提质升级改造,改革敬老院管理模式,推进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或农村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十四五”期间,计划新建乡镇区域性中心敬老院3所,即长湖乡中心敬老院、筻口镇中心敬老院、张谷英镇中心敬老院,每所敬老院设置150至200张床位,改扩建五所乡镇敬老院即新墙镇敬老院、步仙镇敬老院、杨林街镇敬老院、中洲乡敬老院、月田镇敬老院。通过扩大服务功能、完善设施设备,提升服务水平,保障其在特困供养、承接社会寄养上发挥核心作用。鼓励有条件的敬老院尝试公建民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夯实养老服务阵地。

2.提高社区养老服务水平。依托村(居)委会和村级活动阵地,建设农村幸福院、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养老服务示范点、“五保之家”等,实现养老服务村村覆盖。坚持“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原则,为农村老年人,尤其是农村留守老人提供餐饮、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等服务,让老年人“进院不离家,离家不离村”。

3.推进医疗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重点支持和扶持建设一批民营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和养护型、医护型养老床位,积极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并逐步推广,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完善高龄补贴、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建立完善生活不能自理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100%覆盖,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

(三)完善基层治理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深化基层民主实践。普遍推行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厘清基层人民政府与村(居)委会在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责边界及相互关系,减轻村(居)委会负担。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提升社区自治服务功能。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推进民主协商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推进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规范村(居)委会办公和服务用房配置,每年定期组织对村(居)委会成员至少培训1次。坚持党的领导,圆满完成全县新一轮村(居)同步换届选举,确保村(居)委会成员配置更合理、更有组织能力。

2.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升级。实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全覆盖,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专业服务机构,做好社区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完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兴办社区服务业。“十四五”期间完成32个城市社区、68个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和智慧平台建设,实现2025年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100%,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100%。大力发展社区志愿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引导社区本、异地居民建立邻里互助小组、居民兴趣小组、互助基金会、志愿者队伍等,营造和谐活跃、共融共享的社区氛围。以亲子活动、志愿者活动、社区邻里文化节、儿童议事员、社区服务创投活动等为抓手,开展社区公共意识培育服务,提升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整合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发展面向社区居民的“一站式”服务。以居民需求为导向,继续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设施网络,合理确定社区服务设施的数量、选址布局、建设方式、功能划分,构建以社区为基础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3.推进基层群众自治。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完善村(居)服务体系,加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引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让广大群众更好地参与到管理基层公共事务中来。以村(居)务公开、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进村(居)民自治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建立信息化沟通平台,以微信群、微信公众平台等为媒介促进村(居)民交流互动,对于同质性较高的问题,交由村(居)民议事会讨论。完善社区居民议事会制度,建立“线上说事+线下议事”的参与机制,最大限度将问题化解在小、化解在早、化解在当地。

(四)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1.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完善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初审、审核、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前的现场勘查和论证工作,确保审批程序规范。重点培育经济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志愿服务类、环境保护类社会组织。健全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制度,大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建设,优先发展社区自治类、服务类、平安类、文体类社会组织,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开展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综合治理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融入和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氛围。

2.用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社会组织已成立党组织的,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采取建立联合党组织或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开展工作,条件成熟时及时成立正式党组织。成立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和教育体育行业党委,通过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遵守法律法规,为社会组织有序运行、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证。

3.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适时启动第三方评估制度。加强各职能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参与的联合监管、联动执法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作用,形成部门监管合力。推进社会组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积极发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黑名单制度,为社会组织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五)完善福利慈善体系,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1.全面提升儿童福利。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完善和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积极开展困境儿童分类保障试点工作,探索将重病重残等困境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不断规范弃婴收养行为,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工作。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建设和儿童福利服务标准化工作。“十四五”期间完成全县194个村(居)儿童之家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加强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等基层队伍建设。发展儿童社会工作和专业志愿服务,为留守儿童提供专业化的关爱服务。加强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

2.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构建政府支持推动、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慈善组织自主运作的慈善工作格局,推动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建立健全慈善捐赠信用记录、慈善信息统计发布制度以及统一的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慈善信息,依法查处慈善违法行为。

3.科学规划福利彩票发行。科学拓展福利彩票宣传渠道,坚持规范管理,确保安全运营、健康发展,不断开拓市场资源、挖掘销售潜力,继续推进投注站经营模式转型,拓展福彩投注站兼管模式,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福彩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加强福彩文化建设,切实发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作用,大力塑造“阳光福彩”公益品牌形象。

(六)完善社会事务体系,优化公共服务供给

1.切实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仪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人本化建设,制定《岳阳县殡仪馆管理标准》,形成工作有目标、服务有标准、办事有程序、奖惩有依据的标准化殡葬管理体系。坚持殡仪服务项目、内容、程序、承诺、收费标准、接受监督“六公开”,构建“大数据+殡仪”的信息管理与控制软件系统、语音即时播报系统、电子屏显示系统,推进殡葬服务信息化建设。坚持政府主导、保障基本、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倡导文明、节俭办丧,大力推进生态、文明殡葬,逐步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促进殡葬管理、殡葬服务与殡葬改革协同推进。完善惠民殡葬政策,逐步提高惠民补助标准,建立殡葬改革激励机制,落实生态安葬奖补政策。继续抓好党员干部“四个带头”,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对丧事大操大办、违规建坟等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完成岳阳县殡仪馆悼念厅及火化间配套附属工程建设任务。“十四五”期间,实现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全覆盖,规模较大、人口集中的乡镇建成集中治丧场所,全县遗体火化率达到80%,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70%的良好格局。

2.健全流浪乞讨救助。坚持“民政主导、部门联合、社会参与”原则,建立健全救助管理工作成员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工作机制。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加强救助管理工作日常监管,深入开展救助排查整治,完善街道、城乡社区救助网络,形成全方位救助体系。推进救助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民政、公安、城管、卫生健康等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加强日常统筹、协调和督促,强化部门协同,积极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点强化与公安部门合作,健全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寻亲服务工作制度,运用科技手段开展寻亲服务。建立流浪乞讨人员信息档案,加强人脸识别、指纹识别、DNA比对等技术在救助管理工作中的综合应用。打造“互联网+”寻亲服务,实现寻亲不着流浪乞讨人员信息在今日头条、湖南省救助系统、全国寻亲服务平台三方同步发布,加大寻亲助返力度。启用“主动发现,转介服务”机制,做到应救必救。加强流浪乞讨“三无”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推进对长期滞留的“三无”精神障碍受助人员安置工作。加强救助管理工作队伍建设,探索社会购买服务新路径。加大救助管理政策宣传力度,引导鼓励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志愿者、社会爱心人士共同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工作。“十四五”期间新建岳阳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中心,完成县救助服务站整体搬迁,确保达到三级救助站标准。

3.全面提升残疾人福利。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落实好国家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扶持社会福利企业健康发展。完成岳阳县康复医院建设,构建以社区康复为基础、中心康复为依托、机构康复为支撑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深化残疾人康复服务内涵,分层级提供专业康复服务,提高康复服务水平,实现残疾人康复服务全覆盖。鼓励残疾人创办企业以及社会爱心企业帮扶困难残疾人就业,形成“创业带动就业”的残疾人就业帮扶模式。

五、“十四五”期间重点民政项目建设

(一)养老服务项目建设

1.拟投资54000万元,新建和改扩建张谷英、长湖、筻口、月田、新墙、杨林、中洲、步仙等中心敬老院,总占地面积约15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容纳床位约1500张。

2.拟投资52000万元,新建县老年康养中心,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容纳床位800张,其中护理性床位640张。

(二)儿童福利项目建设

拟投资582万元,在全县194个村(居)建设儿童之家。

(三)基层治理项目建设

1.拟投资20000万元,完成全县32个城市社区、68个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和智慧平台建设。

2.拟投资2900万元,按照国家标准完成全县各乡镇路、街、巷设标,门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社会事务项目建设

1.拟投资75000万元,建设50个农村示范公益性公墓,总面积不少于1500亩,可解决60万农村居民安葬问题,预计节约土地348公顷。

2.拟投资12000万元,在县城新建康复医院,占地面积2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容纳床位500张。

3.拟投资35000万元,新建县殡仪馆配套设施节地生态墓地,占地面积33300平方米,共20万个。

4.拟投资14550万元,在全县15个乡镇新建集中治丧场所。

5.拟投资572万元,对县殡仪馆悼念厅及火化间配套附属工程进行扩建,包括路面硬化、油化、排水、给水、挡土墙、电力电缆、管网照明,厨房扩建等。

6.拟投资300万元,在县城改建符合三级救助管理站标准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包括男女救助用房、救助人员接待大厅、医疗救助室、未成年保护中心、寻亲办公室等。

(五)社会福利服务体系项目建设

拟投资16500万元,建设15个乡镇社工站、194个村级便民服务中心,通过政府采购配齐社工人员。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弘扬和丰富新时代“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精神,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的为民服务意识,加强民政干部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加强民政干部培训和对外交流,提升民政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基层组织结构和工作队伍建设,在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办公设施及工资待遇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确保人才队伍建设任务有效落实。严明纪律要求,加大问责力度,严查顶风违纪,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提升民政干部职工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行监管和指导,全面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工作标准化示范工程建设,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

(二)全面深化改革。在社会福利等领域探索“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社会动员机制,形成社会事业社会办的发展格局;建立民政综合统筹机制,推动部门协作,加强社会保障、基层社区、社会组织、义工队伍和社会专项事务之间的衔接,提升民政工作的系统性和整体协调能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坚决纠正违法或不正当的民政行政行为;积极开展民政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初步形成民政标准化制度体系和管理体系,统一民政设施建设的硬件标准和在社会管理和服务方面的软件标准;完善民政基础资料数据库,建立集中统一的民政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民政业务网点信息化管理全覆盖,推进人本化、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社会化“五化”民政建设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多层级、多形式的民政事业发展资金筹措机制,推动建立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的民政事业经费投入机制,将社会资本引入民政服务领域。合理分配民政资金,促进城乡民政事业统筹均衡发展。加强民政资金监管、审计监督和效能评估,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使用高效。科学合理规划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布局,力争一批重大民生项目进入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笼子,按照程序规范、功能齐备、规模适度的原则进行项目建设,提高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的实用性和使用效益。

(四)严格监督评估。对“十四五”规划涉及的各项任务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准确把握规划推进的进程,确保各时期改革任务目标明确清晰,举措具体务实。对规划事项的推进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按照任务分解在不同时段开展规划进展评估,确保“十四五”期间民政事业各项规划任务顺利推进,圆满实现预期目标。

 

 

附件:岳阳县民政局“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库

 

 

岳阳县民政局

2020年6月10日

 

 

 

 

 

 

 

 

 

 

 

 

 

 

 

 

 

附件:

岳阳县民政局“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库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性质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年限

总投资

“十四五”

计划投资

资金来源

责任单位

民政局:12个

 

 

 

 

 

 

 

1

岳阳县农村示范公益性公墓

新建

建设50个农村示范公益性公墓,总面积不少于1500亩,可解决60万农村居民安葬问题,预计节约土地348公顷。

2021-2025

7.5

7.5

专项资金和自筹

民政局

2

岳阳县节地生态墓地

新建

作为县殡仪馆配套设施,占地面积33300平方米,建设节地生态墓穴20万个

2021-2025

3.5

3.5

专项资金和自筹

民政局

3

岳阳县老年康养中心

新建

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容纳床位800张,其中护理性床位640张。

2021-2025

5.2

5.2

专项资金和自筹

民政局

4

区域性中心敬老院

新建

新建和改扩建张谷英、长湖、筻口、月田、新墙、杨林、中洲、步仙等中心敬老院,总占地面积约15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容纳床位约1500张

2021-2025

5.4

5.4

专项资金和自筹

民政局

5

岳阳县社会福利服务体系项目

新建

建设15个乡镇社工站、194个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健全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场所,通过政府采购配齐社工人员。

2021-2025

1.65

1.65

专项资金和自筹

民政局

6

岳阳县康复医院

新建

占地面积2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容纳床位500张。

2021-2025

1.2

1.2

专项资金和自筹

民政局

7

村级儿童之家

新建

全县194个村(居)建设儿童之家

2021-2025

0.0582

0.0582

专项资金和自筹

民政局

8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和智慧平台

新建

完成全县32个城市社区、68个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和智慧平台建设

2021-2025

2

2

专项资金和自筹

民政局

9

路、街、巷设标,门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新建

按照国家标准完成全县各乡镇路、街、巷设标,门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021-2025

0.29

0.29

专项资金和自筹

民政局

10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中心

改扩建

改建符合三级救助管理站标准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

2021-2025

0.03

0.03

专项资金和自筹

民政局

11

集中治丧场所

新建

全县15个乡镇新建集中治丧场所

2021-2025

1.455

1.455

专项资金和自筹

民政局

12

县殡仪馆悼念厅及火化间配套附属工程

改扩建

对县殡仪馆悼念厅及火化间配套附属工程进行扩建,项目包括路面硬化、油化、排水、给水、挡土墙、电力电缆、管网照明,厨房扩建506平方米。

2021-2025

0.0572

0.0572

专项资金和自筹

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