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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来源:优化办   2020-05-06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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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开展跨区域(户籍所在 市州以外)有组织劳务输出,每成功介绍1名劳动力稳定就业 6个月以上的,给予300元/人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湘政办 发〔 2020〕20 号)

二、 政策类别

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三、 实施主体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 兑现层级

县级

五、 政策期限

2020 年 4 月 28 日-12 月 31 日

六、 申报条件

1.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已获得人力资源服务相关业务资质 许可证、实行市场化运营、有开展职业介绍资质。

2. 农村劳务经纪人:已在省劳务协作信息服务平台内申请 并经县级人社部门审核认定,拥有账号。

3. 仅限于为防疫物资重点名单企业提供服务的服务业。

七、 申请资料

1.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① 企业营业执照和准许开展职业介绍相关业务资质证件。

② 为防疫物资生产重点企业提供职业介绍服务的相关证 明(防疫物资生产重点企业见省人社厅目录)=

③ 介绍劳动者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含劳动 合同、社保缴费凭证、工资发放凭证等。

2. 农村劳务经纪人:

① 在省劳务协作信息平台开通的农村劳务经纪人账号。

② 为防疫物资生产重点企业提供职业介绍服务的相关证 明(防疫物资生产重点企业见省人社厅目录)。

③ 介绍劳动者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含劳动 合同、社保缴费凭证、工资发放凭证等。

八、 经办流程

1.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填写《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服务 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申报表》《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者享受就 业创业服务补贴花名册》,向县人社局申请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2. 农村劳务经纪人:填写《疫情防控期间农村劳务经纪人 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申报表》《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者享受就业创 业服务补贴花名册》,向户籍所在乡镇人社站申请就业创业服 务补贴。乡镇人社站对农村劳务经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 并上报县人社局审核。

九、兑现形式

下达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十、咨询电话

0730-7607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