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使用的液氨属于危险化学品,一旦泄露,不仅会造成生态环境污染,更会对周边群众造成人员伤亡,必须要先完善液氨储存场地,不然会影响你公司扩建项目环评审批”,审批人员的态度强硬,做得却是贴心的事。
近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在受理某机筛项目扩建环评时,发现该公司原液氨储存场地未配套相关应急处理措施,存在一定的环境和安全隐患,且项目扩建之后,液氨使用量增加,如不及时完善,会造成更大的风险隐患。为防患发生风险,审批人员依照环评审批“以老带新”原则,多次与业主解释沟通,要求该公司尽快配套安全应急处理措施。在现场确定该公司液氨储存场地设置了废液收集池、安装了泄露报警器和喷淋装置后,依法依规同意了该项目的扩建。
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局长高波表示,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行业主体责任,不仅要在执法监管过程中加强排查,更要在项目审批源头上注重防范,做到“有备则无患,远虑解近忧”,以生态环境之力,固安全生产之基。
液氨储存场地整改前
液氨储存场地整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