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相对人
名 称
案件名称
案件编号
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1
蒋某某
蒋某某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案
岳县卫医罚〔2024〕1号
警告;
罚款15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第(二)项
202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