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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来源:政府办   2022-08-01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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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实施细则的背景

2021年7月26日,省医保局等七部门下发了《365体育博彩: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湘医保发〔2021〕29号)。2021年9月30日,我省出台了《湖南省医疗救助办法》,基本统一了全省的医疗救助标准,同时要求各市州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救助起付线和再救助的最高支付限额,规范救助管理和经办服务。

二、救助对象分类和资格认定

医疗救助对象分为三类:第一类救助对象为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第二类救助对象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和纳入监测范围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第三类救助对象为不符合第一类、第二类救助对象条件,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因病致贫大病患者。

资格认定依照本办法的认定方式进行。

三、医疗救助的方式和标准

1.参保资助。参保期内正常参保缴费的,对第一类救助对象和第二类救助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其他第二类救助对象(不含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照50%比例给予资助。

2.住院医疗救助。救助对象医保年度内住院发生医保目录内合规费用患者年度自付金额(意外伤害有第三方责任人和商业保险赔付的,按患者个人应承担责任的比例计算自负金额),扣除住院医疗救助起付线后10万元以内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救助。

3.门诊医疗救助。

(1)特殊疾病门诊救助。按照特殊疾病门诊病种范围实行救助,医保目录内合规费用患者年度自付金额扣除门诊医疗救助起付线后8000元以内的部分按比例补助。

(2)重特大疾病门诊医疗救助。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按照相应类别救助对象住院医疗救助标准执行,纳入住院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范围。

4.再救助制度。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且有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员,经规范的申请、审核程序,三重制度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再按照50%的比例进行再救助。再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

四、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1.享受医疗救助待遇的几个特定条件。一是要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是要符合相关人员类别和待遇享受资格认定条件;三是户籍地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在外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医疗救助享受条件的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到户籍所在地申请住院和门诊医疗救助。

2.申请医疗救助的时限。住院医疗救助须自出院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门诊医疗救助、第三类救助和再救助于次年3月31日前申请,原则上一年申请一次。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3.实施细则自2022年8月1日实施,有效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