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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交警“三排除”强化交通安全隐患整治
来源:县交警大队   2016-08-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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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工作中,交通事故处理民警清楚交通事故集中发生在某几个路段,而且造成事故的原因惊人的相似。这类路段如果不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治,交通事故仍然会高发。岳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省政府、省交管局三大行动部署,研究近段时间辖区内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从五-份开始,有针对性地采取“三排除”强化交通安全隐患整治。

一、电子警察排除安全隐患

电子警察主要设置在主干道和大动脉的交叉口或拥堵段,有利于控制车速和减少车辆随意穿插、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从而达到排除安全隐患的目的。新墙大桥只有双向两车道,路平而直,--因超车抢道引发多起事故,死伤多人。今-5-份,在桥的南北两头设置电子警察抓拍机动车逆行、超车、抢道等违法行为。通过同比分析,今-6-份较去-6-份在违法超车、逆行、抢道三方面分别降低61%、59%和43%,事故降低85%。新墙工业园有五家陶瓷企业坐落在107国道旁,因国道车流大、车速快,引发较多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在5人以上。今-七-份,大队实行在该路段区间测速,迫使车降速,以慢速换来企业员工上下班途中的交通安全,获得县委县政府和陶瓷企业的高度好评。麻塘集镇是201省道每逢节假堵塞的焦点部位,城区东方路与青山路交叉口是高峰时段的“肠梗阻”和事故多发点,大队在充分论证和多次实地考察的基础上,报请县政府于8-份分别在这两处设置红绿灯,投入使用后,有力地规范了交通秩序,确保了交通畅通,降低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是一项便民利民的民心工程。

二、交通设施排除安全隐患

《道交法》规定交警部门排查交通安全隐患,而交通设施的投入与设置由公路业主负责,交警部门有督促、监督和验收的职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交警部门往往只履行了排查的职责,而未履行监督验收的职责,常常使排查出来的隐患整改在纸上,落实在口头上,未见切实的行动。为此,大队探讨并实施了几项举措,一是隐患排查认真细致。各一线中队建立隐患排查台帐,描述隐患成因,统计事故数据,拍摄隐患现状,填写工作报表。7-份,统计报送事故隐患30处。8-份,张谷英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反映208省道张谷英段在梅城线入口处与渭桂线交叉处事故多发,有着较大的交通隐患。城关镇政协委员反映城区停车位紧张,车辆乱停乱靠严重。大队均将这些情况纳入隐患整治范畴。二是以交安委或安委会名义下发督办令。大队将隐患整理成册,以交安委或安委会名义召集各职能部门开会,将各路段整治任务明确到单位,制订整治进度表。三是强化监督。安委会或交安委牵头组织督查组,实地察看整治情况,将督查情况全县通报,并报送县委县政府主职领导。四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因情划责。大队以法律手段推动各职能部门在公路交通安全隐患上强化整治,对于交通安全设施未整治到位的,除了发通报外,大队将依据事故发生原因对公路业主划责,将其推上被告席,不仅承担经济赔偿,而且承担名誉损失。

三、交通管理排除安全隐患

大队充实基层力量,着力提高路面见警率,定点设卡与流动巡逻相结合,扩大管理覆盖面,提高民警与协警管事率。一是控速。固定测速与流动测速相结合,构建防控网络,让速度在危险点段慢下来;二是严查。中队民警克服高温酷暑天气,严查客车超员,货车超载、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是疏导。节假,将警力大部分摆上路面,及时疏导交通,严防交通堵塞与交通事故。尤其解决城区因车辆随意掉头致交通拥挤和交通事故的问题。县委县政府在中心街道设立护栏。大队民警每上下班高峰时段在人流集中的交叉路口值勤,并加大违停车辆的抓拍力度;四是教育。民警注重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教育,注重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的教育,注重对前来交警部门办事群众的教育,注重切合实际的宣教形式,开展多项宣教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