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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县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9-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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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文旅广新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岳阳县文广新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岳阳县文广新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文广新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县文广新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把握正确的舆论和创作导向;拟订全县文化艺术、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政策;拟订全县文化艺术、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管理全县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3.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统筹安排文化、文物事业经费;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4.拟订全县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县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管理,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初审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负责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指导协调全县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5.指导、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事业,拟订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县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全民读书活动、农家书屋工程和基层文化建设;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6.组织、指导全县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拟订全县国际旅游市场开发计划,组织全县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品牌打造完善和开拓国内旅游市场,开展重大旅游节庆活动;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协调 旅游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引导休闲度假旅游;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指导重要旅游商品开发;协调和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7.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做好国有旅游企业改革的后续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各类旅游区(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等级和标准,组织实施旅游饭店、旅行社星级标准;指导旅游 饭店、旅行社的星级评定与管理工作。

   8.组织实施国内旅游、出国旅游、赴港澳台旅游及边境旅游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监管国(境)外在我县境内设立的旅游办事机构;指导全县对外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协调旅游交通运输、景区秩序、旅游文娱、旅游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负责编制旅游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9.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人才规划,监督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指导全县有关院校开展旅游教育的有关工作;联系和指导旅游社团机构的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

  10.组织推进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组织扶助老边贫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协调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

  11.负责对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指导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 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12.指导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指导、管理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对港澳台及对外的交流与合作。

  13.负责对全县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行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全县出版内容的监管;负责全县印刷复制业的监管;负责全县数字出版业内容监管(包括电子出版活动、互联网出版活动);指导县级新闻出版、著作权行业社团的工作。

   14.拟订全县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县非法出版物的鉴定工作;负责新闻出版业、印刷复制业行业标准 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报刊社及国内报社、通迅社驻本县记者站和分支机构的监管;负责全县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计算机软件正版化工作。

15.拟订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交流与合作。

16.拟订全县对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科技信息建设。

17.拟订对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交流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交流政策,组织大型对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交流活动。

18.管理全县电影发行、放映事业,拟订全县电影发行放映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9.对县广播电视台的宣传、发展、传输和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和协调。

20.承担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岳阳县文旅广新局(系统)属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数121人,退体37人。内设10个股室,其中:办公室、法制股、文艺股、文化事业发展股、财务股、非遗股、旅游市场开发股、旅游市场行业管理股、人事股、文化市场管理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岳阳县文广新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和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共7个,列表如下:

岳阳县文旅广新局机关

岳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岳阳县文化馆

岳阳县图书馆

岳阳县文物所

岳阳县旅游开发中心

岳阳县美术馆

第二部分 岳阳县文广新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文旅广新局(系统)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2,259.8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334.99万元,增长17.4%。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我县文化和旅游事业篷勃发展,相关收入和支出同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2,259.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76.5万元,占本年总收入87.46%,比上年增加2.68%,主要原因是2018年政策性增资等;其他收入283.39万元,上年无其他收入,占本年总收入12.5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259.89万元,比上年增长17.4%。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我县文化和旅游事业篷勃发展,相关支出同步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471.09万元,占本年总支出65.1%。项目支出788.80万元,占本年总支出34.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76.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1.6万元,增长2.6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7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46%。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108万元,增加5.7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7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万元,占0.3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68.77万元,占84.4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0.23万元,占15.19%。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87万元,支出决算为1,9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仅包括基本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年终财政根据上级转移支付情况追加了我局大部分预算。其中: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016.14万元,比上年增加20.42%。商品和服务支出230万元,比上年减少5.4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9万元,比上年减少96.33%。其他资本性支出2.64万元,比上年减少87.29%。项目支出723.83万元,比上年增加10.6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万元,上年无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634.17万元,比上年减少3.09%。其他资本性支出88.46万元,上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岳阳县文广新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2.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20.03万元,占比81.43%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32.64万元,占比18.5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9.6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12万元,控制预算的94.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预算的6.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48万元,完成预算的8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万元,下降10.9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65万元,占7.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48万元,占92.87%。具体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0.64万元,占7.02%。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8.48万元,占92.98%。公务接待130批次1211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0.78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拟定了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的政策;拟定了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并且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去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管理全县图书馆(室)、文化馆(站)、文物、电影、全民读书活动、农家书屋工程和基层文化建设;拟定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传承普及工作;组织推进全县广播电视电影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推进政务公开透明,方便群众。明确相关股室职责,财务审核过程中,规范审批程序,加强经费及资金管理。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办事更加积极、态度更加热情,使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更加满意,满意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我局没有需要进行项目绩效自评的项目。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局高度重视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成立了绩效评价领导小组,我局在2018年度财务管理、健全、规范上没有违法违规现象,经科学测评,我局2018年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得分为98分,自评等级为:优秀。我局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支出使用效率。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岳阳县文广新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976.5万元。比2017年减少54.7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填报口径变化,按会计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51.3万元,其中:货物51.3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51.3万元,其中:货物51.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为51.3万元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为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2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岳阳县文旅广新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