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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健康扶贫“应知应会”知识,贫困住院患者就诊流程
来源:县人民医院   2017-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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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

1、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按照“三定两加强”(1.确定定点医院。2.确定诊疗方案。3.确定单病种收费标准。4.加强医疗质量管理。5.加强大病分类救治管理。)原则,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真正使大病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尽可能恢复其劳动能力。

2、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

3、重病兜底保障一批。

二、湖南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

到2018--底前,对我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中,罹患消化道肿瘤(限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限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限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等4类9种疾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

三、“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综合保障措施。

1、“三提高”: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农村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降低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50%,大病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贫困人口中的低保对象和非低保对象患重特大疾病(指前述9种大病)住院治疗,其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自负费用,医疗救助分别按照70%、50%的比例救助。

2、“两补贴”: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财政给予50%以上的补贴,特困人口全额补贴,参保达到全覆盖;农村贫困人口参加“扶贫特惠保”家庭综合保障保险的保费,当地政府给予不超过90%的保费补贴。

3、“一减免”:对罹患9种大病农村贫困人口实际医疗费用,经由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后,个人自付部分由定点医院给予50%的减免。

4、“一兜底”: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赔付等综合补偿及定点医院减免后,剩余合规自付医药费用个人支付仍有困难的,实行政府兜底保障,减轻或免除个人负担。

四、贫困人口慢病如何管理?

1、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健康卡。为每位农村贫困人口发放一张健康卡,置入健康状况和患病信息,与健康管理数据库保持同步更新。

2、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7-所有农村贫困人口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做到每个家庭有1名签约的家庭医生。按照高危人群和普通慢病患者分类管理,为贫困人口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

3、建立贫困人口健康档案。做到贫困人口每人建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并将贫困人口健康档案单独整理成册。

五、湖南省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的实施内容

1、工作目标:综合信息化等手段,实现农村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出院时只需支付定点医疗机构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经费保障渠道结算后的个人承担部分,切实减轻患者垫资压力和经济负担。

2、实施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

3、实施范围:农村贫困患者所在县域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含社会办医疗机构)。

六、推行县乡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服务

“一站式结算”即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对象在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只需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交医保(农合)卡或身份证,即可办理就医手续。在结算医疗费用时,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保障救助三种待遇的全部补偿款一次性结算。

贫困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窗口就医流程

一、提交证明材料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卡(证)或社会保障卡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农村贫困人口健康卡(尚未开通启用农村贫困人口健康卡的,可提供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证件〉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证明〈证件〉,以下统称贫困证明〈证件〉)。

二、核对证件

由窗口工作人员核对上述证件并保存。

三、签订协议

由患者及家属或符合民事法律责任主体条件监护人(以下统称“签订协议人”)与医院签订“湖南省贫困人员先诊疗后付费协议书”,一式两份,医患双方各持一份。

四、办理手续

患者及家属或签订协议人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办理手续住院治疗。

五、费用告知

医院住院科室在患者出院前两内将患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清单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额、自付费用金额书面通知患者及家属或签订协议人。

六、出院结算

由患者及家属或签订协议人按出院通知单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医院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偿标准,扣除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金额后,个人应承担的费用由患者及家属或签订协议人现场结清。患者及家属或签订协议人结清个人应承担费用后,医院即时归还收存的患者相关证件资料,予以办理出院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