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区管委会”)掌握的政务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以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一律进行公开。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特编制《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园区管委会信息公开包括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各企业的信息公开。园区管委会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的领导名单
2.高新区工作机构(部门)及其主要职责
3.高新区规章制度
4.高新区规范性文件
5.高新区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6.高新区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标、建设和使用情况
7.高新区承诺办理的项目及其完成情况
8.高新区人事任免
9.高新区企业信息
10.其他
要求主动公开的信息,高新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将通过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予以主动公开。
高新区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国家秘密;
2.商业秘密或者以不公开为条件主动向行政机关提供的信息;
3.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侵害个人隐私的信息;
4.行政机关内部研究、讨论工作的信息;
5.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园区信息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上的政府门户网站
2.报纸、杂志等公开出版物;
3.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4.其他
四、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1.受理申请机构
受理机构:园区管委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0-3051566
传真号码:0730-3051566 邮政编码:414100
通信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荣家湾镇城南大道和工业大道交叉路口西北侧
电子邮箱地址:6396836@qq.com
2.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并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3.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责任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