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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2024年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   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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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区管委会”)掌握的政务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以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一律进行公开。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特编制《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园区管委会信息公开包括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各企业的信息公开。园区管委会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的领导名单

  2.高新区工作机构(部门)及其主要职责

  3.高新区规章制度

  4.高新区规范性文件

  5.高新区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6.高新区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标、建设和使用情况

  7.高新区承诺办理的项目及其完成情况

  8.高新区人事任免

  9.高新区企业信息

  10.其他

  要求主动公开的信息,高新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将通过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予以主动公开。

  高新区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国家秘密;

  2.商业秘密或者以不公开为条件主动向行政机关提供的信息;

  3.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侵害个人隐私的信息;

  4.行政机关内部研究、讨论工作的信息;

  5.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园区信息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上的政府门户网站

  2.报纸、杂志等公开出版物;

  3.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4.其他

  四、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1.受理申请机构

  受理机构:园区管委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0-3051566

  传真号码:0730-3051566  邮政编码:414100

  通信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荣家湾镇城南大道和工业大道交叉路口西北侧

  电子邮箱地址:6396836@qq.com

  2.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并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3.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责任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