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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乡村振兴局   2024-01-09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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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代表、其他组织获取并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岳阳县乡村振兴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 乡村振兴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资金管理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三公经费、衔接资金分配等。

  (五)其他

  主要包括: 关系全县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包括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政策及重要工作部署等;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2、公开形式

  信息公开主要采取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3、公开时限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岳阳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表格下载地址:https://www.yyx.gov.cn/webapp/yyx/ysqgk/index.jsp)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途径外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网上申请网址:https://www.yyx.gov.cn/webapp/yyx/ysqgk/index.jsp)。

  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签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签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起20个工作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责任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岳阳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岳阳县荣家湾镇民中路4号

  邮政编码:414100

  办公时间:(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夏季:8:00—12:00 15:00—18:00(工作日)

  分管领导:刘卫(岳阳县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电话:0730-7631098

  电子邮箱:yyxxczxj2105@163.com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办公室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730-7631098,受理机构:岳阳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邮政编码:4141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