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服务的水平,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共享政府信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编制岳阳县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本单位编制的《岳阳县统计局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岳阳县统计局门户网站(网址/37584/38154/38157/38160/38203/38206/index.htm)网上查阅和岳阳县统计局办公室现场查阅。
(二)公开形式
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现场查阅形式,同时还采取电子屏幕、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印刷物等辅助性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应当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起20个工作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岳阳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本局提出申请。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县统计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除特殊情况外,本单位将予以提供。
(二)受理机构
本单位受理部门为岳阳县统计局。
办公地址:岳阳县政府办公楼六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3:00-6:00)(法定节假除外)
联系电话:0730-7620467
传真号码:0730-7620467
邮政编码:414100
(三)依申请公开程序
1.提出申请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数据形式)。书写确有困难的,也可以提出口头申请,由工作人员当场记录,并由申请人确认。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内容描述、形式要求、用途。
提出申请应提供有效证件或证明。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拒绝提供身份证明的,视作无效申请。
2.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到本局办公室领取,也可以自行网上下载。《申请表》复制有效。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以通过信函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3.办理步骤
(1)审查。本局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不属于本局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公开机关及联系方式;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要求补充或更正。
(2)登记。本局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即时登记受理。
(3)答复。根据申请内容,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登记之起15个工作内作出书面答复。若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经局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以将答复期限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政府信息公开请求,可以分别处理,分别答复。
(4)收费。本局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附件:岳阳县统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岳阳县统计局
2023年1月3日
附件:
岳阳县统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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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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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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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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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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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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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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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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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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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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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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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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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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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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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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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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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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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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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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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填 部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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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引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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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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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
获取信息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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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可多选) |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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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