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本机关掌握的与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特编制《岳阳县烟草专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岳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与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岳阳县人民政府编制的《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岳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办公场所公开两种形式。本单位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1.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岳阳县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岳阳县民中路35号 邮政编码:414000
办公时间: 8:30—12:00
14:00—17:30(其他时间)
联系电话:0730-7651830
电子信箱:3507841711@qq.com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将代为填写。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及时将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邮寄到岳阳县烟草专卖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联系方式。
(3)所申请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处理期限
本机关办理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