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职责
(一)维护岳阳县对东洞庭湖实行统一有效管理的权属,协调周边关系,落实岳阳县对东洞庭湖的管理职能,确立岳阳县在东洞庭湖的主权地位。
(二)治理东洞庭湖治安、渔政、计生秩序,监督和协调各有关单位的执法执收,优化东洞庭湖区经济发展环境,保护东洞庭湖自然、生态资源,维护和确保东洞庭湖的社会稳定。
(三)综合利用和合理开发东洞庭湖资源,发展东洞庭湖区域经济,努力增加财政收入。
二、部门概况
东洞庭湖管理局于2000-8-成立,位于湖南省岳阳市洞庭北路98号,是受岳阳市人民政府委托统一有效管理东洞庭湖的唯一的综合机构。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人事室、资源开发办、执法监督室、纪检监察室等5个科室及其它机构1个(计生站)。协调管理渔政局、苇业公司等2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和水警大队、检察室、法庭、国土所、工商所、环保所、湿地分局、血防医院等8个部门。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2590人,在岗人员289人。有来自9省56县渔民4223人,湖上常居人口3万人,过境人口达10余万人次。东洞庭湖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32人,财政编制22人,计生站6人,退休人员8人,财政队伍中中级职称有3人,初级职称的有5人,大专以上的有5人,本科有7人。
三、收支概况
全-收入116988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97720元,其他收入1128元。
全-实现支出11698848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86352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663000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23000元。
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3989496元
对企事业单位补贴637000元。
本-度实现了收支平衡。
四、收支与上-度分析
收入的增加是财政一般转移支付,人员经费补助和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增加。
五、固定资产情况
固定资产2016为2454343元,本-度增加48250。固定资产增加单位购置了电脑,空调等一些办公用品。
20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