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1日)
一、“十三五”主要工作成绩
县渔政局2016年被长渔委评为长江流域禁渔期执法管理先进集体。2017年被农业部评为“亮剑”系列渔政专项执法行动先进集体。2019年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全国渔业执法工作先进集体。
1、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每年创新了宣传教育方式。广大渔民及社会公众的渔业生态保护意识明显提升。加大了巡湖巡查频率;有效管控遏制了非法捕捞的发生;强力推进了“洞庭风雷”、“亮剑”渔政执法“洞庭清波”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共办理渔业案件632起,其中行政拘留133起,刑事拘留75起,非法捕捞网具业次得到了全面清剿,东洞庭湖的渔业生态得到了有效保护。
2、全面拆除矮围网围。2018年底,全面高标准拆除东洞庭湖矮围84处,面积26.1万亩,拆围长度1000余公里,全面消除了非法捕捞隐患。
3、扎实开展春季禁渔。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东洞庭湖禁渔期,严格落实了禁渔期的各项措施,实现了“船进港、网入库、人上岸、市场无湖鱼”的目标任务。
4、认真开展增殖放流。共投入人工增殖放流资金282万元,投放“四大家鱼”7600万尾,有效修复了渔业生态。
5、切实加强江豚保护。组建了东洞庭湖22名江豚协巡队员,和40名“护渔员”,强化了江豚巡护和救护,江豚数量由89头上升到目前的120头以上,东洞庭湖水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二、2020年主要工作成绩
1、全面完成禁捕退捕。我县作为湖南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试点县,2019年7月率先启动东洞庭湖禁捕退捕工作,通过调查摸底、精准识别、船网拆解回收,转产就业安置及社会保障等措施,已精准确定了1078户3888名渔民,并建立了一户一档全面完成了东洞庭湖684户。1606艘渔船全部拆解回收,完成拆解涉渔“三无”船舶632艘,处置其他“三无”船舶35艘,回收合法合规网具201.5万斤,目前东洞庭湖无涉渔船舶捕捞。
2、严厉打击违禁捕捞。扎实持续开展“四清”、“四无”和“洞庭清波”渔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执法监管,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整治违禁捕捞行为,共办理渔业案件25起,追究刑事责任2起,清理清缴丝网15736余米、虾笼子4500余个、地笼网2500条、拉拉毫590个、拆解囤箱48个、。全面实现了东洞庭湖水中无渔船、水下无网具、湖面无捕捞人员、湖里无捕捞生产等“四无”目标。确保了禁捕退捕实效。
3、开展增殖放流。今年在6-8月,分两次在鹿角、新墙河共投入放流资金55万元,投放“四大家鱼”春片、夏花1800万尾,涵养了渔业资源。
4、加强江豚巡护。组建了22名江豚巡护协巡队员,使“捕鱼人”变成了“护豚人”,强化了江豚巡护力度,东洞庭湖的江豚数量由过去的89头上升到现在的120头以上,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同时为推进禁捕退捕,已落实40名退捕渔民参加的护渔员公益性岗位。
5、规范垂钓管理。县政府已出台规范垂钓管理通告,强化了垂钓整治,到目前共拆解垂钓排筏28个,收缴钓竿46根,教育驱离垂钓人员3600人次,维护了垂钓秩序。
6、强化协会沟通。东洞庭湖目前共有4支志愿者协会组织,我们始终与其保持沟通联系,发挥其人多面广的优势,收集违法捕捞信息,吸纳其参与打击非法捕捞,共同维护渔业生态保护。
三、工作中的困难问题
1、执法监管难度大。东洞庭湖是一个对外开放性湖泊,占洞庭湖面积的49%,水域范围广,湖叉纵深,加之很多地方没有通讯信号,执法装备陈旧老化,执法人员不足,导制渔政执法监管压力大。
2、渔民退捕转产难。退捕渔民大多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身体状况差,劳动技能单一,无岸上工作经验,求职难,就业难,实现转产转业和培训再就业十分困难,造成退捕渔民后续生活难解决。
四、2021年工作重点
1、着力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按照责任水域,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到岗到人,做到工作整治有部署、有考核、有调度、有问责。
2、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强化日常巡查和重点水域巡查频率,实行岸上巡查与水上巡查,白天巡查与晚上巡查、常规巡查与重点巡查相结合,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重点对象和重点违法行为进行严密布控监管,建立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的监管网络,有效管控违禁捕捞的发生。
3、强力推进清理整治。持续开展“四清”、“四无”等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涉湖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落实刑行司法对接机制,对所涉网具一律清除销毁,对违法人员一律顶格处理,同时加强规范垂钓管理,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打击违禁捕捞力度,确保东洞庭湖禁捕退捕成效,确保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4、扎实涵养渔业水生态环境。认真做好人工增殖放流工作,加强江豚巡护力度,确保江豚保护,努力涵养东洞庭湖水生生物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