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岳阳县渔政局预算收支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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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2015-预算数 |
项 目 |
2015-预算数 |
一、一般预算拨款(补助) |
606 |
一、基本支出 |
581.5 |
1、经费拨款(补助) |
576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409 |
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拔款 |
30 |
﹙二﹚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74 |
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拔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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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98.5 |
三、政府性基金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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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 |
503.5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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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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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级补助收入 |
407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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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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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缴上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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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收入 |
72 |
六、其他资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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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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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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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总 计 |
1085 |
支 出 总 计 |
1085 |
2015-岳阳县渔政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预算数 |
合 计 |
16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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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8 |
3、公务用车费 |
8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8 |
(2)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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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5-岳阳县渔政局单位预算说明
按照《岳阳县财政预决算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和部署了财政部门预算工作,现就我局预算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我局基本情况
我局作为东洞庭湖渔业行政执法主体,有干部职工103人,其中在职人员84人,离退休17人,临聘人员2人。下设城陵矶站、鹿角站、红旗湖站、北洲站4个渔政站和1个执法监察大队,有执法公务船4艘,快艇7艘,公务执法车1台。
二、我局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和原则
我局预算的编制坚持统筹预算内外财力,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即根据当-预算内外财力,以收定支,支出安排优先保证工资发放,社保支出,机关正常运转和湖场支出。
三、我局预算收支总额及分类
(一)2015-我局预算收入总额为1085万元。
1、一般财政拨款606万元
(1)财政经费拨款576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407万元
3、其他收入72万元
(二)2014-我局预算支出总额为1085万元。
1、基本支出581.5万元
(1)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09万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8.5万元。
2、项目支出503.5万元(包括春季禁渔开支、渔业资源保护开支、打击非法捕捞开支、渔民困难补助开支、造船项目开支、人工放流开支、渔港码头建设开支、北洲站建设费用、渔砂协调开支、江豚保护开支和渔政站湖场经费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