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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田镇村(居)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月田镇   2017-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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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镇村(居)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实施方案

为巩固我镇并村工作成果、加强村(居)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村(居)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能力,根据全县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推进全镇村(居)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简洁、便民、实用、上网”的原则,计划用一-时间完成全镇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在完成硬件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村(居)综合服务平台制度体系、服务体系建设,构建“线上线下合一、前台后台打通、纵向横向联动、镇村一体化”的基层服务新模式。

二、目标任务

全镇村(居)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按统一建筑风格、统一立面设计、统一功能布局、统一审核选址、统一制度建设、统一服务体系的要求,增强基层组织整体功能,满足农村群众和居居民多样化、个性化、一站式的服务需求。以全县新一轮合乡并村后确定的建制村为单位,根据我镇实际情况,今-新建1个“居民服务中心”,新建和改扩建14个“村民服务中心”,要统一建筑风格、立面设计、功能布局、规章制度和服务体系。

三、建设内容

村(居)综合服务平台重点抓好硬件设施建设,配套建立完善制度体系和服务体系,包括三个方面:

1.硬件设施建设。村级综合服务平台按照“简约型、标准型、示范型”三种类型实施;在功能布局上,统一设置“八室一厅一广场”(党群活动室、党建工作室、村务议事室、调解工作室、文化艺术室、信息档案室、卫计保健室、村务监督室;便民服务大厅;村民活动广场),有条件的可根据实际合理设置老-幸福院、便民超市、村民大戏台,既满足基本服务功能,又彰显地方特色。居综合服务平台设置“八室一厅”。村(居)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实行“一村(居)一规划一方案”,确保符合建设标准,节约建设成本,合村后,原村(居)综合服务平台建筑面积和功能布局达到目前设计要求,只对外墙建筑风格进行改造,避免重复建设。

2.制度体系建设。制定《-田镇村(居)综合服务平台室外公示及室内上墙内容指导手册》,指导全镇村(居)综合服务平台的制度设置。结合“支部建设-”要求,落实村级“四位一体”管理机制,创新“三会一课”纪实管理、巴陵先锋党员活动、便民服务、基层党组织纪实管理、党员积分管理和党建工作精细化管理等基本制度,统一在村(居)综合服务平台内外进行公开公示,以制度管人管事,确保管理与服务都有完善的制度作保障。村(居)综合服务平台制度体系建设和公开栏,坚持“建成一个、布局一个”,由县统一设计,统一制作。

3.服务体系建设。收集和整理村(居)所能承载的服务项目和内容,实行流程再造,汇编《-田镇村(居)便民服务项目清单》,提供全面精准服务。在农村基层,建立以村干部、“第一书记”、党代表和党员志愿者为主的村级便民服务员队伍;以乡镇驻村干部、-轻干部为主的代办指导员队伍;以“七色之光”为主体的党员志愿服务队伍;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人员为主的全程代办员队伍,负责需县级以上部门单位办理的服务事项全程代办工作。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做好集电子党务、政务、村(居)务和商务于一体的“巴陵村社”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把村(居)综合服务平台建成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神经末梢”,方便群众办事。

四、建设标准

根据我镇基层组织活动场所现状水平和村(居)承受能力,确定三类建设标准。

1.简约型4个:红光村、-东村、立新村、白竹村。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新建或改扩建的综合服务平台,建筑面积控制在300-500平方米左右,通过改造后可以基本满足党务、政务、村(居)务和社会服务的功能要求。

2.标准型8个:花苗村、江堧村、-田村、茨洞村、大界村、铁山湖村、黄岸村、-田居委会。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新建或改扩建的综合服务平台,建议所占用地3-4亩,建筑面积650平方米左右,功能布局合理,能够满足党务、政务、村(居)务和社会服务的功能要求。

3.示范型3个:稻田村、改港村、相思山村。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综合服务平台,建议所占用地4-5亩,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左右,在满足党务、政务、村(居)务和社会服务的功能要求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设置特色功能室,彰显本地特色。

五、实施步骤

全县村(居)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分四个阶段推进,2017-11-底前全部完成硬件设施建设任务:

1.前期准备阶段(5-底-6-上旬)。5-下旬,召开全镇村(居)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会议,部署推进工作。6-5前以镇为单位,精准调查摸底,按照简约20%、标准型60%左右、示范型不低于20%的比例,统一制定建设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

2.全面推进阶段(6-中旬-11-底)。全面推进村(居)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按照“一村(居)一规划”、“一村(居)一方案”的要求,2017-11-底前完成所有平台的硬件设施建设任务。同时,梳理完善和建立健全村(居)便民制度体系、服务体系,建好网络服务平台。

3.检查验收阶段(2017-12-一2018-1-)。镇党委牵头成立检查验收小组,对硬件设施、制度体系和服务体系的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下发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到位。

4.规范提升阶段(2018-2--3-)。进一步完善功能设置和规范平台制度体系、服务体系,该公示的公示,该上墙的上墙,运行网络服务平台,打造集党务、政务、村(居)务和商务服务于一体,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六、资金筹措

1.落实贷款融资。县城建投通过平台建设向国开行申请贷款,签订采购服务协议,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偿还。

2.整合项目资源。县财政捆绑使用上级相关项目建设资金和补助资金,争取民政部门“老-人幸福院”建设补贴资金、人社部门综合服务平台运行扶助资金、文体部门文化惠民工程资金以及卫计部门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等资金。

3.积极自筹资金。乡镇财政加大引资力度,支持村(居)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村(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盘活资产等形式自筹部分资金。

4.争取社会支持。充分发动居民群众,组织村居干部、党员和群众投工投劳,本着自愿的原则,发动本地经济能人、社会贤达支持村(居)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

七、组织领导

1.明确工作责任。全镇村(居)综合服务平台实体建设采取县牵头、乡负责、村为主、资金由县集中拨付的方式进行。镇党委成立村(居)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续广宁任组长,镇长付海苗、党委副书记毛瑞任副组长,李旭东、赵波林、汪庆宇、李宏、李睿超、刘奇勇、陈巨松、李元满、万宗敏、李成、李阳艳、陈燕飞、童一求、穆成龙、王景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镇平台建设,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发挥作用。村(居)党组织书记为落实建设任务的第一责任人,成立专门班子,优化工作环境,规范建设行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

2.强化部门联动。按照岳县办〔2016〕42号文件要求,镇党委政府积极与各县直有关部门对接,加强横向协调配合、纵向业务指导,为平台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技术指导和工作保障。

3.严格督查考核。抓好平台建设的督查指导,加强规划、环评、建设以及资金使用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划拨资金。镇党委把平台建设纳入村(居)党组织书记述职考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