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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湖乡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长湖乡   2018-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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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湖乡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说明

一、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2018年我乡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培植财源,增强财政增收后劲;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民生保障水平;认真落实新预算法要求,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推进依法理财,全面建设法治财政;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推进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逐步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为促进我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

2018年我乡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一是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推进厉行节约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增收节支,做到收支平衡。二是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深入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的收支分离改革,完善预算分配机制,全面提高预算到位率。三是突出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统筹安排各项支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人员基本情况

机关现有人员数59人,其中在职有编人员48人,退休人员11人。卫计办现有人员编制数9人,其中在职有编人员6人,退休人员3人。公共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现有人员编制数9人,其中在职有编人员6人,退休人员3人。水务站现有人员编制数4人,其中在职有编人员3人,退休人员1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现有人员编制数30人,其中在职有编人员10人,退休人员20人。

三、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方法

1、人员工资:按在编在岗人员2017年12月31日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计算。

2、津补贴: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在职人员按2017年12月31日调整后的津补贴,退休人员按调整后的津补贴标准据实安排。

3、乡镇补贴:按人社部门审批后的标准计算。

4、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金按(基本工资+津补贴)的20%计算;职业年金按(基本工资+津补贴)的8%计算;医保金按(基本工资+津补贴)的7.5%计算;工伤保险按(基本工资+津补贴)的1%计算。

5、住房公积金:财政按(基本工资+津补贴)的12%安排。

6、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债务利息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他支出等。

四、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概况及说明

(一) 财政收入预算编制说明

预算财政总收入为1789.14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30万元(包括税收收入预算220万元,非税收入预算310万元)

2、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259.14万元(其中基数补贴56.61万元,农业税、特产税税改转移支付71.92万元,工资财力转移支付31.7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812.5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244.33万元,其他收入42万元)。

(二)财政支出预算编制说明

预算财政总支出为1789.14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5.54万元。

1、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70万元(包括办公费20万元,水电费5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2万元,招待费8万元,食堂30万元)。

2、人大事务6万元(用于人大选举、培训、资料、调研经费等)。

3、政协事务2万元(用于政协会议费及调研经费等)。

4、财政事务356.54万元(用于机关在职及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乡镇补贴发放等)。

5、组织事务20万元(用于党建工作、组织事务)。

6、宣传事务6万元(用于政府宣传文化体育工作等事务)。

7、纪检监察15万元(用于纪委办案、治陋习树新风、互联网+监督等)。

8、税收事务20万元(用于招商引资等事务)。

9、群众团体事务15万元(用于工会活动经费)。

10、统计事务10万元(用于村级财务管理、统计、土地确权等)。

1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

(二)国防支出3万元(用于征兵工作经费及民兵整组费用)。

(三)公共安全支出82万元。

1、派出所10万元(治安管理)。

2、法庭2万元(经费补助)。

3、综治维稳支出58万元(用于综治中心建设、信息录入、平安创建、扫黑除恶、反邪教专项经费等)。

4、禁毒、戒毒12万元(包括社康社戒4万元、禁毒宣传5万元、禁毒网格化管理3万元)。

(四)教育支出8万元(长湖中学经费补助)。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9.4万元(社发中心事业经费35.4万元、其他经费4万元)。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0.7万元。

1、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131.19万元(养老保险71.88万元,医疗保险26.96万元,工伤保险金3.6万元,职业年金28.75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69.51万元(机关退休人员津补贴20.37万元,事业单位退休津补贴49.14万元)。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万元(包括民政管理事务、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万元。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万元(卫生院经费补助)。

2、计划生育事务82万元(计生事业经费42万元、社会抚养费征收返还40万元)。

(八)城乡社区支出33万元。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0万元(用于集镇环境卫生等)。

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10万元(用于“空心房”整治及禁违拆违治违等)。

3、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3万元(市场管理所经费补助)。

4、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0万元(规范村民建房、宣传、硬件设施、巡查及垃圾收集车运行等)。

(九)农林水支出538.8万元。

1、农业支出74.1万元(农技推广中心事业经费59万元、畜牧防疫费5万元、村级防疫员经费3.1万元、其他经费7万元)。

2、林业支出8万元(林业站经费补助含森林防火)。

3、水利支出31.7万元(水务站事业经费17.7万元、其他经费2万元、河长制经费12万元)。

4、农业综合开发180万元(农业生产项目建设)。

5、农村综合改革支出245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

(十)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万元(国土所补助经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31.7万元(住房公积金)。

(十二)预备费10万元(预突发事件预备金)。

(十三)其他支出10万元。

(十四)债务还本支出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