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人民政府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365体育博彩: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岳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由岳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6-度,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狠抓国务院办公厅安排部署的八个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监督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1、创新公开形式。全面升级县政府门户网站硬、软件平台,开发应用了县政府门户网站手机版;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方便了办事群众查询相关政务信息。
2、完善公开平台。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增设了信用信息平台、绩效考核专栏及三个重点服务专栏,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办事。
3、深化公开内容。86家县本级单位(含乡镇)积极落实公开制度,公开了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人事任免、资金信息、工作动态、信息指南、-度报告等基本类政府信息,特别是经过县政务公开办、县电子政务办多轮次指导、督促,有关县直责任单位对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了有效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全县各级各部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169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334条,制发规范性文件82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1、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2104条。
2、政策解读稿件发布47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1起依申请公开事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县法制办收到行政复议数量15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1件,被依法纠错数2件,其他情形数12件;收到行政诉讼数量28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10件,被依法纠错数3件,其他情形数12件;无举报、投诉事项。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目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名,其中全职人员0名,兼职人员2名。2016-度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为5万元。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单位主要负责人重视不够。少数单位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鲜有研究,存在制度、人员、经费等方面的欠缺。个别单位一-到头一把手不过问、分管领导不安排、经办人员业务不联络、不对接,工作严重滞后。二是工作措施不实。有的单位网站建设较随意,没有按照政府网站建设规范搭建平台、细分栏目;有的单位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够,想发布就发布,对自己有利的就发布,对上级有明确要求、公众高度关注的信息迟发布或不发布。
下一步工作打算:
1、全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在我县县乡村负责干部会上,县长曾平原同志提出,要全力推进政务环境整治。2017-,我县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继续深化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加强建设工程项目联合审批(验收)和“一票制”收费的组织协调,优化重大投资项目全程代办“绿色通道”式服务,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关键环节,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真正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2、着力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全力落实李克强总理“政务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实行行政管理全过程公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建设,不断深化和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各县直单位、各乡镇信息员档案,督促各单位定期对政务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梳理并按程序发布,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主动、及时公开。
3、极力办好省市长信箱和12345热线。督促各县直单位、各乡镇建立完善工作台账,杜绝超期办结件。联合县热线办和政府督查室加强督办,加强回访,力促办理质量提高,努力降低重复投诉率,提升群众满意率。
八、附表
附表:岳阳县2016-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度)
填报单位(盖章):岳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统 计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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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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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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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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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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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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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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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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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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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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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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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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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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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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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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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23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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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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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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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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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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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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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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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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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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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决的情况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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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47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2104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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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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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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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5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2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2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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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3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5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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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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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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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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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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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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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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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职人员数 (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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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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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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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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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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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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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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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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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