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

归档时间:2019-07-04
岳阳县交警部门责任清单
来源:岳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0-11-10
浏览量:1 | | | |

岳阳县交警部门责任清单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1 执行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指导、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执行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参与地方立法征求意见稿的办理和省政府、公安部规章征求意见稿的办理等有关工作 
制定我市有关公安行政执法工作和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2 组织、指导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事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负责侦办证券、期货犯罪案,协调县级公安机关侦办此类案件  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指导、规划全市刑侦工作   
加强对全市刑事犯罪动态情况掌握;及时调度、指挥案件处置;指导、协调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督查领导交办的大要案件;组织对全市情报信息、基础工作的调研、规划和建设;加强对全市刑事情报信息系统的应用及321、阵地控制、刑嫌调控工作的指导;加强刑侦应用系统的建设 
组织指挥现行重特大案件侦破工作,组织协调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跨区域案件协调工作。对疑难案件进行研究。负责全市部门执法办案业务的指导 
掌握全市有组织犯罪的整体情况,收集、通报、交流相关信息,研究预防、打击对策;对一般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的调查甄别;组织、指导、参与全市涉黑涉恶案件的侦办 
协调公、检、法、司等部门对侦办黑恶案件的政策法律方面的研究、工作联系和跨区域的协查工作;负责全市刑侦部门毒品案件侦办情况的掌握、信息录入及参与毒品案件的侦办、督办;负责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的建立、完善和落实 
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 
参与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及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市局警犬的管理、训导、使用工作 
负责全市刑事技术工作的管理指导;负责全市刑事技术鉴定机构、鉴定人资格审查、登记、考核等管理工作;为全市重特大、疑难案件提供技术支持;承担全市案件疑难痕迹物证的检验、鉴定及复核工作;负责全市刑事技术信息系统的建设指导、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网络安全技术和行动技术、指挥系统等建设 
3 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工作。协调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  协调、指导各地处置集体上访、集会游行示威等群体性治安事件;负责集会、游行、示威的审批;指导各地治安检查站的建设和管理;研究、制定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安全防范标准;指导、协调群众性文化、体育、经贸等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掌握全市治安管理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对策;指导、监督巡特警队建设工作   
指导公共场所的治安工作,依法管理和指导特种行业;指导、参与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 
依法指导和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爆炸、核材料物品 
负责全市人口与出入境业务信息工作平台、公民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为全市公安机关提供人口信息查询服务和人口信息共享工作 
负责治安部门管辖的95种刑事案件的侦查指导。研究拟定和实施治安管理的政策、规定;组织、指导治安案件的查处;指导派出所建设;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水上治安管理工作 
4 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等工作;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停留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涉外案件的查处 负责指导全市常住人口和居民身份证管理;依法管理边境通行证;指导重点人口、监外罪犯的管理和人口信息工作; 负责全市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申请的受理工作。 指导全市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   
依法对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进行管理;负责执行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等办案单位决定的法定不准出境人员、承办不准入境人员的报列、审核工作及相关单位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外国人签证证件的受理审批签发工作,指导、协调涉外行政案件的查处,协助开展边控工作 
5 指导、监督全市消防工作 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并督促、组织、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培训及教育工作   
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受理备案、进行抽查,负责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和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负责消防监督检查,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6 承担火灾救援工作  承担火灾扑救及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7 处理高速公路道路交通事故  高速公路治安、刑事案件前期处置工作
8 指导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指导、检查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的交通违法处罚工作  交通违法代码的编制由省级负责 
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行驶路线、时间的审批工作   
指导县(市)公安交警部门开展各类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指导全市公安交警部门落实春运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措施   
组织、指导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参与城市建设、城乡道路和安全设施规划以及城市出租车、公共汽车等营运车辆发展规划的拟订工作   
指导、协调、参与对涉及交通安全管理的停车场(库)、车辆停靠站点的规划建设和挖掘、占用道路的审批管理;指导、监督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校车安全管理   
负责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参与全市道路检查站(卡)的审核和有关管理工作   
组织、协调重大交通警保卫工作和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   
指导、参与、协调、侦破公安交警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   
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评估工作   
组织、指导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工作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科学研究工作,指导全市科学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 
9 负责组织、指导全市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  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市机动车车辆登记、牌证发放、检验合格标志的核发和驾驶人考试、发证、驾驶证审验工作  省级不具体负责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 
10 组织、指导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  指导全市公路危险路段排查工作   
参与指导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   
组织事故处理专家组对疑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进行审核,指导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查缉侦破工作及道路交通事故的伤残评定、车物评损复议工作   
负责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市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求助基金的募集、使用   
负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复核工作
11 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  拟订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建设规划   
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和公路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起草全市公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性文件草案   
监督、检查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
12 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搜集、掌握、处理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情况;指导高校、文化、科研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依法对高校、文化、科研领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活动开展侦察调查和打击处置工作;负责全市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的查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置高校、文化、科研领域群体性事件;组织开展高校、文化、科研领域重点控制和安全保卫工作   
指导市直经济系统内部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监督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保安队伍的培训、管理 
13 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的管理工作;直接管理市看守所、市公安强制戒毒所、市拘留所(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特殊人群涉毒人员收治中心  掌握监所工作情况,开展对策研究;研究、拟定有关监所管理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   
组织指导公安监所级化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公安监所安全执法管理教育工作。检查、指导监管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查处重大事故;负责未决犯异地羁押审批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监管部门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所队对被监管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负责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药品调拨、指导戒毒方法、禁毒宣传   
指导、参与全市监所机构深挖犯罪工作; 制定全市公安监所深挖犯罪工作政策及制度;协调处理全市重大疑难案件的配侦工作   
负责提出全市监所经费的年度预算,指导全市监所经费落实;指导全市公安监所技术设备的规划、监督。指导全市公安监管场所建设。负责人犯基本给养费落实到位,并对给养保障进行监督。指导监所生产和卫生防病工作   
承担市级公、检、法、安、海关等机关承办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管教任务;承担留所服刑犯罪的教育改造任务,以及临时寄押任务   
负责北湖、苏仙两区已决犯、未决犯罪嫌疑人以及刑事拘留违法犯罪人员的看守工作;主要负责全市范围内吸毒人员的强制戒毒和治疗;主要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含北湖区、苏仙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人员的治安拘留;负责全市范围内卖淫嫖娼人员的收教等工作。负责对社会特殊人群涉毒人员的管理 
14 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行政、刑事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办理行政复议、听诉、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依法行政工作 拟订公安法制工作总体规划   
组织、协调起草规范性文件   
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   
组织、指导、办理行政复议、听证、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   
承办少年收容教养案件和上级交办的案件   
承担局机关单位直接承办案件的有关审批和移送起诉工作   
指导监督全市公安依法行政工作
15 负责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处理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组织实施对车辆(包含非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管理。 负责对全县范围内各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的维护管理。
负责全县范围内的各种车辆(包含非机动车)和各类驾驶员的日常管理。
负责全县范围内各类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处理。
参与全县范围内的道路、住宅建设设计和验收工作。
承担全县范围内道路施工和维护的审核工作。
承担运输危险、剧毒等化学物品的运输许可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