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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岳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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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岳阳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得本局政府信息的,按本指南办理。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

  (一)公开范围

  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县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教育培训情况等。

  5.资金信息

  主要包括:财政决算信息、专项资金信息、资金使用情况、政府采购与招投标、资金分配等。

  6.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

  (二)公开方式

  本局主要通过下列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网上公开: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岳阳县农业农村局(https://www.yyx.gov.cn/37584/38154/38157/38160/38207/38208/index.htm)

  (2)纸质查阅:岳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岳阳县东方路125号)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按程序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受理机构

  岳阳县农业农村局

  (二)提出申请

  通过网上申请的,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凭借查询码查询办理情况。

  (网上申请网址:https://www.yyx.gov.cn/webapp/yyx/ysqgk/index.jsp)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表格下载地址:https://www.yyx.gov.cn/webapp/yyx/ysqgk/index.jsp)

  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建议使用EMS邮政快递方式寄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申请的,应与本机关电话联系确认。

  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提出申请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下列情况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责任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四)相关说明

  1、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需要本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本机关可以不予提供。

  2、根据湘政办函〔2013〕125号规章文件精神,如需获取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文件等相关信息,请向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申请。

  (五)不予公开的内容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3.本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4.本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除外)。

  (六)收费标准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365体育博彩: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岳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岳阳县东方路125号

  邮编:414100

  电子邮箱:yyxnyncj@163.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 上午: 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 上午: 8:0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30-7621758

  电子邮箱:yyxnyncj@163.com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0730-7621758,受理机构:岳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邮箱:yyxnyncj@163.com,邮政编码:4141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办公室提供更正申请和佐证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后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