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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竹存放不安全 部门查处快转移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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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竹存放不安全    部门查处快转移

——荣女士反映居民区存放烟花爆竹案

 

【基本情况】  2015-8-23,荣女士向12345热线来电反映:岳阳县荣家湾镇副食品公司家属区院内的第二栋第二单元西边一楼,其私人家中存放两房的鞭炮,没有任何的安全设施,该现象存在一-多时间,周边居民提心吊胆,认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望核实处理。

【处理过程】  县安监局受理工单后,立即派工作人员前往调查核实。经查,业主在荣湾副食品公司门面上经营(零售)烟花爆竹,并将93件组合烟花爆竹存放于住宿楼内,确实存在较大安全隐患。8-25上午,安监局执法人员联合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小组人员及城关镇安监站赶赴现场,督促业主对储存在居民楼内的烟花爆竹进行了安全转移,消除了安全隐患。荣女士满意。

【反思启示】  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物品,其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都有严格的管理规定,处置不当,就犹如埋下一颗不定时的炸弹,极易发生安全事故。职能部门一方面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树立安全意识,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管,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县安监局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