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违法路障 保护路产路权
——谢先生投诉荣黄公路私设路障案
【基本情况】 2015-10-17,
【处理过程】 县交通运输局受理工单后,指派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到现场勘察,发现当地居民谢某擅自在公路上修建减速带,未向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10-20,县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大队依法向谢某下达了执法文书,并对该村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要求谢某将擅自修建的超高减速带现场拆除,消除了安全隐患,保护了公路的路产路权。
【反思启示】 擅自在公路上设置障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6条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16条之规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通过12345热线反馈的情况,路政大队及时发现问题,妥善处理问题,确保问题得到迅速有效处理。
(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