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国家的惠民阳光温暖贫困学生的心
——程女士为孙女申请困难补助案
【基本情况】 2015-4-1,程女士致电12345热线:孙女龚XX在-田镇茨洞完小就读,其父母无能力抚养,希望学校可以将她孙女定为扶助对象,请相关部门调查核实。
【处理过程】 县教育局受理工单后,于4-2会同-田镇中心学校到茨洞完小进行了调查核实。程女士有两个儿子,小儿子离婚,现正在茨洞完小附近建新楼房,经济条件不宽裕,龚XX系小儿子女儿。在发放学生困难补助时,茨洞完小制订了发放补助规则,由学生家长出具申请报告,村委会签具意见盖章,并由学校下村核实、对比公开评选、张榜公布。因学校学生少,2014-下期茨洞完小只有2个贫困指标,最后评给了父母双残、吃低保的二-级学生沈XX与父母离异、本人是残疾、父亲长-不回家由奶奶照顾的五-级学生李XX。尽管学校经济不宽裕,但考虑到龚XX的家庭实际困难,还是免收了她100元的生活费。随后中心学校相关人员上门与程女士进行了沟通,并就资助政策与学校操作流程进行了解释,程女士再无异议。
【反思启示】 贫困学生助学金的发放是国家的一项惠民工程,基层一线的情况核查、规范发放至关重要。学校在发放贫困助学金时,要做到宣传到位、程序到位、执行到位,要使惠民、暖民工程真正温暖贫困家庭的心。另也希望国家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学生扶助的覆盖面,让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孩子都享受温暖阳光。
(县教育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