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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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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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岳阳县农村老人办低保问题 |
来信人: | 莫莫 |
来信时间: | 2018-02-20 09:22:14 |
内容: | 岳阳县民政部门领导您好,我是岳阳县相思乡牛行村村民(现更名为中兴村),我奶奶8年前中风,右腿右手无知觉,整个身体右边无任何行动能力,口吃不清,生活不能自理,只有左手和左腿勉强能行动,常年需要人贴身照顾。这样子的情况下,去年不知道哪个部门上门办理残疾证,审定的是四级。不知道是否合理。 这么多年来,我奶奶的子女们轮番照顾,可是子女们毕竟能力有限,生活压力大,奶奶的医药费一年都是大几千上万,让子女们无力承担。 想咨询下,我奶奶这样的情况,可否办理低保?是否符合条件?多年来,一直跟附近领导反映,但是没有得到明确答复。望回复,感谢。 |
回复部门: | 岳阳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8-02-26 15:45:29 |
回复内容: | 莫莫网友: 您好!您通过市长信箱反映“岳阳县农村老人办低保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湖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困难家庭申请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农村户口;(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我县目前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260元每人/月。具有我县农村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此标准的,可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民政部门或村委会申请农村低保。来信人奶奶刘秀英老人申请低保必须通过本人申请、入户调查、村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乡镇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等程序,同时也要依其子女赡养能力而定。县民政局农村低保经办人员已向来信人进行了政策解释,本人表示理解支持。 特此回复。 2018年2月26日 |
再次反馈: | 感谢岳阳县民政部门的耐心回复。 |
再次回复: | 莫莫: 您好!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
再次回复部门: | 岳阳县人民政府 |
再次回复时间: | 2018-02-27 09:05:03 |